第三百四十八章 代言人

    第三百四十八章 代言人 (第2/3页)

保护费,警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这已经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存在于整个邻县公安口,形成了一个畸形的系统。

    事实上黄贵仁正是看了香港电影《雷洛传》后才产生了这样的“灵感”,他知道如果只是自己一个人贪腐,肯定会引起下属的不满,会有人举报他,只有想办法把整个邻县公安系统都拉下水,雨露均沾,让所有的下属都成为他的共犯,这样就没有人敢举报他了。

    还别说黄贵仁这一套还真有效,让他在邻县公安系统树立了非常高的“威望”,培养了一大批“忠心耿耿”的手下,即便有些有正义感的警察也会完全被排除在系统之外,成为不受欢迎的“另类”。

    同时这样做也为黄贵仁创造了很好的“政绩”,邻县的破案率在全省县级城市里一直名列前茅,因为整个邻县黑恶势力都在黄贵仁的控制之下,地盘由他划分,利益由他分配,就算有哪个不开眼的外来流窜犯在邻县犯了案,因为整个黑恶势力都成了黄贵仁的“耳目”,要破案自然是轻而易举了,实在有什么疑难案件破不了,黄贵仁发句话,各黑恶势力自然会推出“顶罪羊”出来主动认罪。

    在黄贵仁的多年经营下,邻县公安系统和邻县的黑恶势力已经紧密地勾结在了一起,成为铁板一块,谁要查黄贵仁,就等于和整个邻县公安系统和邻县的黑恶势力作对,势必引起强烈反弹,你很难抓住黄贵仁贪腐的第一手证据,因为有这么多人愿意为他“打掩护”,所以这么多年来不是没有人举报过黄贵仁,但黄贵仁始终稳如泰山,不降反升,反而是那些举报他的人都倒了霉,不是成了“失踪人口”,就是被打击报复得“家破人亡”。

    而且黄贵仁有一点做得很“聪明”,这也是他从《雷洛传》中获得的“灵感”,就是他自己从不碰“黑钱”,而是扶持起了一个系统外的“代言人”,所有的事都由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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