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抽丝剥茧

    第五十七章 抽丝剥茧 (第1/3页)

    9月5日,济城县刑侦大队重案中队高勋和吕志接到在梅岭县做豆粕生意的崔锦国报案称:济城“昌辉饲料贸易有限公司”法人董财胜以做豆粕生意为由骗走其汇款167万余元,现董财胜已经无法联系,巨额现金被骗,货主销声匿迹,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大队长张德贵指令进行高勋和吕志先期调查,正当高勋和吕志在对案情进行初期调查时,一些得知董财胜失踪消息的债主从各地相继赶到济城县公安局报案。

    从这些来自济城、梅岭、春阳等地的债主报案材料中,高勋发现董财胜涉案金额高达500多万元。

    看着这一叠叠报案材料,分管侦查工作的副局长朱洪做出指示:迅速成立破案工作专班,一定要将事实查清,最大限度追回受害人的损失,同时,要对受害人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负面影响。

    高勋和吕志经调查发现崔锦国货款被骗案除了有汇款单据外,再无其它相关证据,就连订货协议也只是口头承诺。

    这令专班人员在研究案件时,发现以下几个难点:1、此案性质是经济纠纷还是合同诈骗,亦或是普通诈骗;2、董财胜本人现在什么地方,是潜逃还是有其它的原因;3、报案人的资金去向;4、受害人的损失是否能追回等等,这些都是急需解决的难题。是骗是欠呈疑惑。

    在此期间,朱洪副局长和张德贵大队长多次听取案情汇报,要求高勋等专班民警不能放过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高勋和吕志两人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白天调查取证,夜晚会同法制民警分析研究案情,经过会商,民警一致认为董财胜涉嫌合同诈骗的可能性较大。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是要想查清熊洁涉嫌合同诈骗的事实,必须查明隐瞒事实非法占有的故意。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民警决定先从资金流向进行调查,因167万资金交易量比较大,高勋等办案民警利用一切休息时间,对每一笔资金的去向都是一查到底。

    经过几天的紧张核查,发现有几笔资金在崔锦国汇入后,立即转给了龙阳镇的一个经营棉花的刘老板,专班民警经过调查,获知董财胜欠刘老板100多万元债务,所转的汇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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