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无言的结局

    第六十一章 无言的结局 (第1/3页)

    有一次老鲁打电话,毛女士接通了,她告诉老鲁她的手机坏了,要老鲁打二千元钱去买个新手机,不然,老鲁再打电话,她就可能接不到。

    老鲁这时已生疑,不愿再赔上二千元就没买,几天后,毛女士的手机果然关了机。

    毛女士的手机关了机,也让老鲁的最后一点希望落了空。

    冷静下来后,老鲁回顾了他们交往的前前后后,也发现了几个疑点:

    一是毛女士与老鲁交往后,老鲁多次邀请毛女士来济城玩一玩,毛女士多数都婉拒,只有一次来济城,坐火车上半夜来济城,与老鲁在一块待了不到四个小时,就乘下半夜的火车回庐江去了。

    二是有一次,毛女士对老鲁说,他们之间谈朋友,她儿子可能不同意,为了找他方便,她就对儿子说老鲁原来欠她的钱,她是来讨钱的。

    她让老鲁打张欠条,金额都不大,一张是欠600元,一张是欠900元,落款时间写的是十年前5—6月。

    毛女士解释说,当时她开了一家小烟酒店,外面欠点钱也是正常,老鲁看金额不大,再说又是为了他们交往方便,也就按照毛女士的意思,打出了二张欠条。

    三是还有一次,老鲁到庐江去,毛女士突然说她的手机没电了,正要打电话联系一件事,于是就借了老鲁的手机拿出去打。

    出去后,二个多小时才回来,老鲁感到奇怪问她:“怎么出去这么久?”

    毛女士轻描淡写地说:“有事耽搁了一下。”

    思前想后,老鲁终于明白遇到了一个骗子。报案?自己年纪一大把,因为找老伴被骗,说出去确实有点丢人。不报案?可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

    正在犹豫之际,他想起当地公安局的一位朋友,经过电话咨询,朋友促成他果断报案。

    老鲁立即赶到县局刑侦大队报案,重案中队副中队长高勋接待,向他了解了一些情况,问他能提供什么证据,着重问他是否知道这个女人的真实身份、家庭住址。

    老鲁说:“我们交往前后近两个月,这个女人从来没有带他到她的家里去,但是我知她叫王××。有一次,她到银行开户存钱,要复印身份证,我偷瞟了一眼,记住了。”

    高勋立即上网查询,让老鲁辨认,老鲁一眼就认出来了。

    12月,高勋和宋凯带上老鲁赶到庐江市新阳区一住宅小区,在当地刑侦队同行和当地派出所社区民警的帮助下,很快就找到了王家,当时其家中还有一位光东籍男子。

    高勋说明了来意,要求她和同屋的光东籍男子一块到刑侦大队接受调查。

    没想到找人这么顺利,老鲁也显得有些兴奋,他不断地要求高勋他们帮助把5万多元的损失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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