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为什么要上楼顶?
第一百八十二章 为什么要上楼顶? (第1/3页)
陈龙明先去了向阳里,在居委会有帮助下找到了不少当时在场的目击者,人们都说黄海霞是自己摔倒的,没人推也没人打,倒是她从综合执法队员身上获得了不少点数。
陈龙明又去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负责人苦笑着拿出一堆照片,被扯坏的肩章、手臂上的抓痕、脸上的挠伤还有制服上的脚印,“这位当事人战斗值爆棚啊。我们一直在风口浪尖上,哪敢再动手?如果打,也是拿脸去打人家的手,拿屁股去踹人家的脚啊。”
“她的行为已经构成妨碍公务了,应该依法处理,对吧?我们还想着跟派出所报案呢。”大队长问。
“呵呵,处理不是目的,是手段,现在拆除目的已经达到了,还是教育为主吧。”陈龙明打着哈哈。
当时综合执法也带有摄像机,但恰好没录上黄海霞摔倒的情形,但从录像里看,在与黄海霞的冲突中,他们确实一直没有动手回击。
调查结论做出后,陈龙明向所长吕志做了汇报,然后把黄海霞叫到所里,对她宣布了调查结果,黄海霞当时就急眼了:“姓陈的,我知道你一直看我不顺眼,也知道你肯定会包庇凶手,你们都是穿狗皮的!你等着,我跟你没完!”
当时黄海霞就冲出去了,楼上楼下要找所长告状,被两名协警连劝带架弄了出去,告诉她所长都不在。结果第二天一早,黄海霞就又出现在了值班室,声称见不到所长就不走。
吕志听说后,又重新安排民警进行了调查,证实陈龙明的结果,然后接待了黄海霞。跟她说:“公安机关的调查不是某个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一切都要用证据说话。”
“你们不给我做主,我找能做主的地方去。”
从那天以后,黄海霞就开始了控告违法民警陈龙明打击报复、包庇凶手,致使自己受害蒙冤无处申诉的问题。从县局到市局再到检察院,从区委、区政府再到市委、市政府、政法委,到处都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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