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扑火

    第75章扑火 (第2/3页)

宣传处,他由云黄区公安局政委升调来此多年,喜欢在四星级以上的酒店办公,尤其喜欢在合资的如锦酒店办公,他常常把一些重大的会议安排在这个酒店里召开。

    市局办公室的主任们也都了解他的这个癖好,只要在局里寻觅不到雷少华的踪影,他们就会把电话打到如锦来。

    雷少华把酒店套房当作是他的另外一个巢穴,他喜欢在这里进行毫无干扰的思考。越是处于安逸舒服的环境,越是在感觉器官昏昏欲睡的时候,他的大脑运转就会越活跃。

    此时此刻,他正在思考着如何“扑火”。

    “扑火”,这个流传于公安局宣传处的惯用语,意思近似于“危机公关”,但是更加形象贴切。这个词只与“危机公关”有一点不同,那就是“扑火”更强调把工作做在前面。

    一旦有媒体记者打探到哪怕只是负面事件的只言片语,宣传处就必须出面加以干涉,无论采取什么方法,只要消息最终没有在媒体上出现,这“火”就算是扑下去了。

    四十六岁的雷少华虽然分管宣传处的时间不长,但是对“扑火”却有着丰富的经验,驾轻就熟。

    这固然得力于他专业背景和勤勉精神,但是更直接的原因是,他上面有一个把警方的脸面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的局长。

    多年以来,唐局长对负面新闻的态度从来都是强硬的。他绝不允许任何对警方不利的消息见诸报端——哪怕是一点火星子也不允许燃烧起来。正因为如此,宣传处“扑火”的工作有时比一般的正面宣传报道还要繁重。

    雷少华曾经发出过这样的感慨:“宣传处”不应该叫“宣传处”,改名叫做“消防队”或者“扑火中心”更合适。而他,尽管拥有传播学博士的头衔,却不得经常性地客串消防队长的角色。

    当前思河村纵火案的“火”经过工作,刚刚扑下去了,又来了民警死亡事件,他不得不分调兵马开展工作!

    九点整,随着门铃几声温柔的鸣响,后勤装备处副处长按照约定的时间走进了1108号套房。这个头上冒着热汗、深情慌慌张张的副处长解开外套的纽扣,把浑圆的肚子“解放”出来后,一屁股坐进沙发里。

    一个小时之前,正是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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