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雁过不留名模式

    第63章 雁过不留名模式 (第2/3页)

听他说出事他扛,且人也的确是他杀的。马金偲便得意了起来,大声叫道:“衙内英明。接下来该怎么做呢?”

    “现场已经乱了,衙内您也杀了人,我建议别管了,钱别拿了,维持这样。咱们跑吧,装作没有来过?”卢方道。

    王雱险些昏倒:“一般情况下,我辈侠之大者的确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雁过不留名才是真汉子。然而,我虽有这样的想法和节操,无奈这事咱们甩不脱,赶紧的,听我的吩咐开始伪造现场。制造这两黑差人和人肉贩子分赃不均、进而窝里斗杀人的形势。因为我家二丫跑到县城后一定会报案,说我陷落在这个地方,估计不错的话,大队人马已经在来的路上。咱们能说没来过吗?”

    “有道理,但伪造犯罪现场……”卢方迟疑着。

    才管他老卢呢,王雱已经指挥着马金偲开始干了。老马之前因为违反命令被吊起来抽了一顿,现在就乖了,办事很利索。

    也不用太刻意,就维持现有场面,适当“艺术处理”一下就可以。困难的在一,既然要这样的现场,那就需要把孙二娘的男人补刀给杀掉。

    其实如果留下他,他开口的话,更能确认他们杀人制作包子的细节,以及他们和差人勾结的细节。然而不好的地方在于,他的说辞也会把王雱至于尴尬境地。

    所以那人肉贩子最好是个死人。

    没了他,太湖县在这个大案的认定上会存在诸多麻烦。然而那时他们的问题,不是王雱的。

    在王雱的立场,四个吃人血贩子死了就行。官府定不定案,以什么理由定案,大雱关心个蛋啊。反正人都死光了,没证据表明王雱一个孩子和这有什么瓜葛,就不会有麻烦。

    那坛酒打碎了,有蒙汗药的酒迹当然留在现场,算是孙二娘她们的。

    事实上以孙二娘她们的粗暴,不屑于使用蒙汗药。然而,黑店使用蒙汗药却更符合官方口径和逻辑。

    药酒残留在了地上,那么依照王雱的艺术处理,当然是“他们分赃不均有了心病,孙二娘打算先下手为强给黑公差吃药,结果被识破,进而产生内斗厮杀了”的逻辑。

    反正现场布置成这样。到时候王雱会以被绑架的小孩身份说“我是小孩子我什么都不知道”。

    至于内情和逻辑,根据这个现场,太湖县和司马光愿意怎么认为是他们的事。

    或许司马光不信。不信又咋地?难道他能指正小孩子王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