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琐事

    第二百零一章 琐事 (第2/3页)

    即使身体已经在旅途,也不代表着所有事情都可以抛在一边,事情不去做,就永远不会有进展。

    报社的事情也是一样。

    洛阳这两天一直在跟金敏英和董事长商量报社的事情,向他们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要求。

    请粉丝当记者。

    这个想法真的很另类。

    起码不管是见多识广的董事长,还是对娱乐圈了若指掌的金敏英,都没有产生过这种想法。

    董事长见惯了大格局的商业运作,就算经营报社,也只会想着怎么把报社能够涉及到的信息量不断扩大,根本不会想着专门做粉丝向报社。

    至于金敏英,那就更简单了,他根本没机会拥有一个报社,想这么多也没用。

    而洛阳不一样,他有报社,而且眼界并不怎么宽,反而总是能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

    现在的D社,看上去似乎跟废了没什么差别,但其实并没有那么惨,它就跟大病初愈的人一样,虚弱,架子却还在。

    董事长花钱买下来的,可不仅仅是一个D社的名字,很多平台的资源都在。

    而且报社里所有会反抗洛阳意志的人,都已经去除干净了,现在的D社,已经彻底成了洛阳的手臂,想怎么动怎么动。

    于是事情就变得简单起来了。

    金敏英作为傻帽公司社长,手下的室长,经纪人,每个都是经常跟粉丝打交道的人,他们很容易就能找到一大堆适合的死忠粉,甚至还能挑出许多文笔不错的人。

    因为有很多人每天都在粉丝站发通稿,写着写着,文笔也就练出来了。

    不说有多出彩,起码的逻辑顺畅还是可以的。

    这就是洛阳报社的第一批记者了。

    之所以说是第一批,是因为只靠傻帽家艺人的粉丝是不够的,如果报社从一开始就给人一种“专门报道傻帽家艺人的报纸”的印象,那么想要生存下去肯定很困难,所以其他艺人的粉丝,特别是博爱粉,也是必不可少的。

    想要做粉丝向报刊,肯定得雨露均沾,尽量大部分当红艺人的粉丝都得有才行。

    想让人家来,就得让人家知道你这里招人。

    而想让更多人知道洛阳的报社在招人,就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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