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少妇与色秃驴

    第二十章 少妇与色秃驴 (第1/3页)

    六礼,莫非指的是古代文明的起码要求,所谓的仪态之礼、餐饮之礼、出行之礼、交往之礼、学习之礼、观览之礼?那是“六礼三仪(姨)”中的六礼啊。

    三姨的事儿,和“三书(叔)六礼”里的三叔有什么关系?

    以上仅仅是费一流的意淫,诸位请看官方如何辟谣。

    西县令道:“这六礼的文化可以追述到西周之时,是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六个礼法,其构成从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而三书则是指在六礼过程中所用的聘书、礼书和迎书。”

    西为民县令,你这个肚子里装了一堆的民俗文化啊,俨然一个民俗小仓库。

    西县令继续说道:“所谓订婚,大致相当于六礼中的纳征请期。纳征大概在婚前的一半个月,此时聘礼、聘书之流,周家已然全部送往,而陈家也已然回礼,是所以婚约完全成立。双方议定合婚的良辰吉日,是为请期。此时周陈二家,六礼不过只差个亲迎了。”

    费一流心想:这么一来,也就是说,订婚是具有相当的效力了。如此看来,也就大抵上相当于当代意义上的结婚效力。而当代法律上,失踪的情况下,婚姻关系是仍然存续的,并不会自动终止,也不会因为法院宣告失踪而终止。简单来说,失踪前原来啥样,现在依旧还应该啥样。

    倘若将陈桃红这段日子的消失看做是不过失踪了十几天,婚姻关系自然存在,也就是说,陈桃红理所应当继续与周家八公子完婚。

    然而,大多数人这段时间里并没有认为陈桃红是失踪了,他们大多认为陈桃红已经死了,还诈尸了,最后冲出陈家不见了。当代法律上,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也就没有了,其妻子或丈夫可以再婚。

    倘若将陈桃红看做被宣告死亡,这段婚姻关系也就没了,否则若是陈桃红没有这样奇迹般地死而复生,周八哥还一直等下去不成?若是周八哥这段时间里已然再娶了,这就更热闹了。

    究竟把陈桃红是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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