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发改委

    第五章 发改委 (第1/3页)

    发改委在很多人眼里是一个很莫名其妙的部门,也许是跟人们日常生活打交道不多的缘故,很多人认为是一个无实权的清水衙门。

    似乎也只有在新闻联播中才能经常见到发改委三个字,远比公安局等部门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低。

    只有那些明白发改委三个字的人,才明白这个部门掌握有多么恐怖的权利,或者说只有那些跟这个部门打过交道的人才知道,这个部门对全国甚至全球经济有多么大的影响。

    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

    作为国务院的职能机构,它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国家发改委的前身是国家计划委员会,成立于1952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于1998年更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又于2003年将原国务院体改办和国家经贸委部分职能并入,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

    可以说,国家经济大方向的战略指导以及商品价格经济建设各个方面,都是有发改委这个部门来主导。

    它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

    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全国各大项目建设,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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