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执法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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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逻是洛卡德的工作,而他已将这份工作重复了数十年。

    所以他打心底里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哪里安全,哪里危险。

    刚开始那段路,就算闭着眼,也不用担心有人撞在自己身上,走过两三个街区就不得不睁开眼,但也没什么动手指的必要,再往下,手要搭在警棍上,向着来来往往的人点头示意,或者用自己的眼光将他们吓退,而跨过陈旧的木桥,来到支流的另一边,就不得不把警棍提出来,随时准备迎击骗子、小偷、无赖和流莺。

    不过,这些人也只是各自盘踞一角,远没有外面看上去那么无序。道路两边到处都有的小贩和乞丐,没有搭理的必要。鸽子窝是小偷的聚集地,只要别弄丢自己的钱,就没什么好怕的。鼹鼠帮那片则要小心依靠在墙角的五大三粗的壮汉,但洛卡德警棍从不离身,也长得高大,不用为此担心。最烦人的,是好运角,花枝招展的流莺浓妆艳抹,让他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往常这附近很多,今天只有一个,还穿着夸张的紫色长裙的,一般来说,会是熟手,但她现在的表情却很生涩的很。

    而在这里巡查,和回到治安署之后找上门来的麻烦相比,在这边转几圈实在不算事。

    每周总有那么几天,有人找上门,对着他不好意思,哭哭啼啼地希望能够在不惊动别人的情况下把钱给拿回来点,而要具体问起发生了什么,又讳莫如深,支支吾吾。

    这时,他往往躺在在椅子后,啜着没什么味道的酒,而眼前的人会面色通红,到最后,才会在他的追问下,不情不愿地说出名字,「蔷薇」、「夜莺」、「紫罗兰」,或者别的什么,类似的,听上去就花里胡哨的要命。

    这也是他工作的一部分,有趣的那部分。

    那些人窘迫的样子实在很下酒,只可惜他毕竟在工作,也只能偷偷带一点没什么味道不重的,才能让别人多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那些中了圈套的人要么是不谙世事的魔法学徒,要么初次来到大城市的野蛮人,恶趣味地说,他们的表情很有意思,也算是他们认识这片下城区的第一课。

    这倒也不是说他满足了恶趣味后,就撒手不管。处理起来不麻烦,倒很简单,要追究了,就还回来,要是不追究,就有人吞下,不管那些人是怕麻烦,怕丢面子,或者怕被勒索——没有来找他,他也就只能视若无睹。而那些追不回来的部分,已经足够算上一笔盆钵体满的外快。

    所以洛卡德每次去追回那些钱的时候,那些女性的笑容也往往有些暧昧,仿佛他是来收好处费的一样。有时候,也只是有时候,他觉得,这可能真是好处费,让人对安纽斯的这一片睁一只眼,又闭一只眼。而这个好处费不是给他的,是给那些受害者的,那些有动力,也有意愿把这里搅得天翻地覆的人。与此对应的,那些没有主动去追回自己损失的人,自然也就没有表达不满的意愿,只会跟着发声,而不会打破沉默。

    不过,近来麻烦他的人越来越多,他觉得自己会有些奇怪的名字会传出去。

    尽管这不是他想要的,他总是担心自己的儿子突然有一天,嘣地提起自己奇怪的名声。

    「所以这就是好运角?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打破眼下沉默的人是洛卡德的第二目标,黑发少年,他的眼神让人想起小罗兰,他在杀死侮辱自己八年的「猪猡」戈尔后,不知所踪。而洛卡德最后一次见到他时,看到同样如出一辙的眼神,怎么也无法忘掉——冰冷,克制,孤注一掷。

    罗兰波登拿起斧头,砍了戈尔四十下,当他发现自己作为,反手又砍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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