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朝中后期军事制度的介绍

    关于金朝中后期军事制度的介绍 (第3/3页)

成的野战军队,前文已经介绍了

    镇防军分为永屯军、分番更戍军、驱军等等,永屯军驻守边疆耕垦自食,多见于北方边境,分番更戍军轮番镇守,南北都有,驱军则是由释放的辽人奴隶组成,驻守东北。

    镇防军长期位于宋金交战的第一线,大定南征结束时裁撤到了六万人,其中马军一万二千,(而隆兴北伐时期,镇防军达到十七万三千三百多,还不算陕西的几万人),他们最早也归属各地总管府,而金章宗时期开始,镇防军转而隶属各路提刑司(后来改名按察司)

    镇防军分为甲军、马军、步军三部分,其中甲军、马军待遇好一些,步军待遇差,据我个人推测,甲军是指戴甲步兵,而马军是戴甲马军,步军则没什么铠甲,理由是马军不可能不戴甲,而从骑兵人数推测,甲军应该不大可能有很多骑兵,主力步军。

    射粮军,两宋时俗语“射”即“请”也,射粮军是金朝继承辽朝的军种,每隔五年招募17岁以上,30岁以下的男性组成,射粮军属于募军,根据“自愿”原则,待遇很低,还要在脸上刺字防止逃跑,由各路都总管府、各州兵马司、都军司、军辖司掌握,属于炮灰。

    首要任务是充当杂役,金朝全国驿道每五公里设立一个军铺(驿站),军铺铺头一人铺兵三人,养马两匹,而这些铺兵就是军铺所在地界的射粮军充当,税收体系里,税官下属若干人帮助征税,这些人也由射粮军担任;各地官员的随从、各地工程的用工都离不开射粮军。

    此外,宋、金国界的射粮军还要承担沿边巡逻的任务(边铺军),严查走私。等到战争爆发,射粮军就要随大军行动,承担杂役、挖掘工事、虚张声势等等。

    牢城军,金代各州城墙都有罪犯组成的牢城军,苦力而已

    土兵、弓手、效节军,治安力量,金代一县设有县尉,险要处有巡检,城内治安由县尉管,城外治安由巡检管,县尉部下为弓手,巡检部下为土兵。弓手分为马弓手和步弓手,步弓手由本地射粮军充当,马弓手则从猛安谋克户里征召。金章宗设立效节军,要求弓马娴熟,一州三十人,兵马钤辖率领负责治安

    弓箭手、保甲,宋代西北有民间弓箭社,作为乡间自保组织,金朝因袭设立蕃汉弓箭手,用以防范西夏、南宋、蒙古;保甲则是因袭王安石变法设立,五家为邻,五邻为保,平时负责治安,战时作为民兵,捉拿落单敌军请赏。

    埽兵,治河的劳工,后期用于作战

    乣军,是不是不认识这个字?一般的字典里面也找不到。蒙古人称之为竹因歹,所以说专家推测,这个字应该念竹、求或琼。这些人是金朝北方边境的游牧民族,包括契丹汪古乃蛮党项等人组成的。加上其他臣服于金朝部落组成的飐军,这两群人构成了金军中的少数民族部队,这两支部队在金朝中期成为了金军的主力,在开禧北伐-泰和南征作为先锋突破宋军防线。只是这些人的忠诚度很成问题,蒙古崛起之后,他们纷纷背叛金朝转而投奔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