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胜利与复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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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做起来很难,僧虔牢牢记住了高俊战前布置的第一句话:“冲锋一定要猛,要狠,要一棍子把敌人打痛!”高家军从一开始就全力向前猛攻,牢牢的黏住了蒙军人的前锋,在这片不甚干硬的巨大芦苇荡里,蒙军的行动极为迟缓,蒙古语和契丹语的咒骂声响成一片。

    战斗简直就是一场灾难,高家军都穿着相对有利的鸭掌鞋,在松软的土地上虽然不说是脚步如飞,起码闪转腾挪并不费力,他们三四人一组,群枪戳来,群枪戳去,让蒙古人无从招架,而蒙古人相对较短的马刀和马枪必须要借助战马的马力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在这种芦苇荡里根本招架不住步行大枪的攻击。

    此时的蒙古刀还不是日后常见的弯刀样式,以直刀居多——毕竟蒙古高原相对贫穷,打造不起昂贵的弯刀,后是熟悉的蒙古弯刀,还要等到蒙古人征服波斯世界后才会出现——不借助马力的话劈砍费力,几乎等同于废铁条。

    蒙军意识到中了埋伏之后,立刻选择死顶,这是正确的。虽然扯儿必下了撤退的命令,但是在厚厚的芦苇荡里,撤退显得很不容易,不知何时何地就会撞出一股金军来,他们用唢呐声来联络,到处都是一片混乱。一旦撤退导致队形散乱,就有可能被步兵追上杀死。

    所以他们选择顶住,等待其他蒙古军马到来。

    与此同时,郭仲元的人马也发动了反击,他们虽然没有及时编织鸭掌鞋,但甲也比高竣的人马轻一些,那一面的蒙军也是节节败退。

    郭仲元花帽军的杀器是他们手中的角弓。

    北宋真宗年间,长角越南水牛被引进至中国内地,用动物筋革制作的弓箭价格迅速下降,整体而言,牛角是最适合制作弓体的自然材料,弹性和韧性都是木、铁所望尘莫及的,射出的箭劲道极强,甚至可以洞穿盔甲。

    花帽军都是河北、山东的弓马娴熟之辈,一轮箭雨下来,蒙军纷纷倒毙,但是重骑兵们不怕这样的弓箭,直接冲入花帽军阵中,登时左右大乱。郭仲元亲自提刀,张惠压阵,好容易才将这伙子蒙军格毙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