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人民的名义欧阳菁10

    第10章 人民的名义欧阳菁10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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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我不同意!”陆亦可说,“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相当于国家公务人员。你说你不是。这部分我同意。但是,虽然你不算国家公务人员,你也不能算是一般企业的领导干部。

    “银行,跟一般企业不同,在很多百姓的眼中,银行代表的就是国家,所以银行这种企业需要极大公信力。这就相当于你刚才说的涉及公共事务的工作人员。”

    这,可以算是跟陆亦可的第一次智商碰撞。

    为了避开对方的专业,杨丹尽可能的回避了法律条文。但可惜,还是陆亦可赢了。

    当然,陆亦可赢的,并不完全是智商,而是对法律精髓的理解。

    尽管如此,就纯智商而言,陆亦可也应该不在欧阳菁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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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丹待要垂死挣扎一下,还没组织好语言,侯亮平就说话了:“还有,你所担任的领导职务,跟李达康存在联系。李达康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所以你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来自于人民。”

    “侯局长是说,我的职务是李达康托了关系才得到的?”杨丹反问。

    “不是,李达康没有托关系,并且也没有进行过任何暗示,这我们知道,”侯亮平说,“我的意思是说,有人会看在李达康的面子上给予你方便。这个,你不会否认吧?”

    杨丹沉默了一下,说:“我否认不了,但我还是认为,副行长职务的获得,主要靠的是我的个人能力。”

    “不错,你主要靠个人能力,只是有那么一丝丝,凭借了李达康的面子,”侯亮平说,“所以,还是按陆处长说的,算涉及公共事务的工作人员吧。别再坚持企业领导干部了。”

    侯亮平在陆亦可的基础之上添加了一个无可辩驳的理由,但最后的落脚点依然跟陆亦可相同,一下就打消了杨丹想要挣扎的念头。

    侯亮平这样的表现,算情商。这情商,同样不在原主欧阳菁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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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我接受,”杨丹感觉到侯亮平、陆亦可二人的智商、情商,重压之下,说话就谨慎了一些,“那么,接下来我讲客体。

    “客体就是,受贿的时候,收受的到底是什么款项。

    “先说公与私。刑法里面总是在说公私财物。但根据我个人的理解,在同等情况下,侵吞或侵占私人财产,应该比公有财产要严重一些。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陆亦可说:“的确是这样,但要记住你所说的前提:在同等情况下。并且,强调这个,跟你的案情似乎无关。”

    后一句“强调这个,跟你的案情似乎无关”等于是陆亦可用情商反击了一下,这让杨丹非常难受。杨丹深呼吸了一下,说:“行,我接着往下说。

    “公共财物,也分很多种。侵吞或侵占不同的公共财物,其恶劣性质也是不同的。

    “最严重的,应该是民族危难时候的军用财物。当前是和平年代,最严重的,也许是抗震救灾之类的公共财物。其次,也许是战略物资,重要科研物资,以及涉及国计民生的……”

    “你可以暂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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