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奇怪的要求

    第三十三章 奇怪的要求 (第1/2页)

    虽然只是几行简短的语句,但是叶幽栖知道,她享有的权利堪比国际巨星,甚至享受的条件还要更为优越。

    正常艺人收益都应与公司三七或四六分成,到她这里却直接变成二八分成。

    撇开其他不谈,配备金牌经纪人柳静姝就已经足够惹人艳羡。

    柳静姝是全国数一数二的金牌经纪人,曾经捧红了三位影后,名气传遍整个娱乐圈。

    虽然每次只指导一个艺人,但是每一个被她带过的艺人,最后起码也达到了一线明星的水平,后来因为私人原因,逐渐退出了娱乐圈。

    没想到,现在居然要复出了!

    而且纪年传媒居然还打算将她安排成自己的经纪人?

    不得不承认,这份合用给出的条件很丰厚,她确保任何一家经纪公司都不会给她这样优越的条件。

    所有优秀资源首先提供给她,但凡出现流言蜚语,公司首先提供帮助,公关部进行协商解决。

    这样分明是重点培养她,而且甚至有点……偏心?

    但是这样她似乎可以放心许多,不用担心会不会被欺骗,避免和经纪公司发生争执。

    而且更重要的是,只要她同意签约纪年传媒,她便增添了一个安稳的避风港,能够安心地治愈伤口。

    实话实说,叶幽栖还真有点心动。

    条件确实优越,但是要求却很奇怪。

    第一,签约期限是二十年,一旦违约就要赔偿五千万的违约金。

    第二,所接电影和电视剧不能含有吻戏和床戏,所有选择的剧本都要经过公司第二轮筛选,最终由公司总裁敲定。

    第三,合同生效后的三天里,必须住进公司分配的盛悦海景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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