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1章 “这是一场生死之战,拜托了!”

    第1211章 “这是一场生死之战,拜托了!” (第1/2页)

    “文少挑战王云霄”的消息却不胫而走。

    到了比赛那一天,宜都武术馆里里外外挤满了上万人。

    记者、电视台、报纸等惦记者云集。

    然而,在者众多的观众中,尤其在武术馆内的看台上却隐藏着刚刚走米国和赶到宜都市的柳中元和随他前来的高手;

    从京城赶来的齐天以及和他派来的高手;

    柳中元远在米国洛杉矶的总公司损失了数百亿美元;

    齐天的公司被吞并了好几个!

    他们肯就这样善罢甘休,束手待毙?

    至于文少以一己之力单挑王云霄,他这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他俩岂能让他就这样得逞?!

    那岂不是笑话?

    只有薄少人已经被打得奄奄一息,加之公司已基本消失殆尽,已经无法恢复元气,所以,只有他暂时无法前来。

    场内。

    双方签订好了生死文书。

    主持人重复地把生死文书念了一遍:“对方被打倒,在十秒钟之内无法站立起来者为输;在输者倒下的十秒之内,胜方不许冲上前去,继续打击。如有违背者,胜也即输!

    “如在被打倒的十秒钟内对方不幸死亡,皆属于意外,双方都不得追究;

    “在搏击的过程中,不得身藏暗器;更不得使用暗器,除了比赛必用的器具以外,其他均属不得使用的暗器;赛前所有的比赛者均会被搜身确认。待确定身上无暗器时方可以开始比赛!

    “比赛之时,人员的设置是文少一方为二,‘王神’一方为一,就是说,比赛时,文少一方的武术队员为二。王云霄一方的队员只能是一,此规则在赛前已得到了双方的认可!

    “比赛输的一方,必须答应赢的一方的要求—也就是合约的要求:如果‘王神’一方为输,必须无条件地把‘抗癌新药3号’的生产权归文少的公司;如果文少一方输掉比赛,文少的所有人必须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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