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博弈
第279章 博弈 (第2/3页)
分,为的就是防止我等在办案上的专断或者推诿。”
王琛怔了下,“你是说冷艳的案子有蹊跷?”
“不是蹊跷。”曾环摆摆手,道:“华氏十三口被灭,震惊通州,年前的时候,此案我已经上报朝廷,正巧戍兵中有人认出疑犯冷艳,便拿了下来,幸好和她随行的一名叫做贺连的书生告诉我等,冷艳乃是你府里的人,我等才没有移交大理寺,留在了路监司,不然,此等惊世骇俗的灭门案,一定会有大理寺全权负责。”
贺连?
间歇性精神病的贺书生?
王琛不清楚对方怎么会和冷艳碰上,但是他知道一件事,如果这件事移交到大理寺,自己基本上就插不上手了,到时人证、物证俱全,冷艳肯定会被定罪为灭门案凶手,自己想要救出对方就千难万难了。
看来比自己想象的要麻烦很多。
王琛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自己该不会救不了冷艳吧?
麻痹,要逼急了,回头哥们儿把重机枪拿出来去劫法场,特娘的,反正冷艳不能有事。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答应过保她无事就一定要保证没事。
况且,自己刚刚成为静海知州,要是连手底下的人都护不了,威信何在?颜面何在?
以后手底下的人怎么看待自己?
以后自己管辖范围里的老百姓怎么看待自己?
大家一定会认为,噢,这个刚刚上任的静海知州怂本事都没有,连自己的人都保护不了。
王琛长长吐出一口气,知道冷艳必须得救,最好还要正常途径,劫法场是万不得已才做的事情,他想了想,“我想去路监司见见冷********理说你身份敏感,不能见疑犯。”曾环先说了一句,紧接着道:“但咱们和范漕司关系不错,打个招呼,想见人应该没问题。”
王琛嗯了一声,“我即刻出发。”
“慢着,我这里有案件卷宗备案,你拿去看一下。”曾环挺够义气,“只是这件事你不能对外说,不然老夫会有麻烦。”
王琛感谢道:“多谢曾知州。”
曾环让王琛坐在这里等候,跑出去了。
大概等了十几分钟。
抱着厚厚一叠卷宗的曾环回来了。
王琛接过卷宗来不及细看,匆匆告辞。
先见到冷艳再说。
……
路监司在扬洲,距离通州大概三百多里路,马车全力赶路的话,大概需要一天半样子。
尽管已经下午,救人心切的王琛并没有回静海州衙,而是让人回去通报了一声,然后和萧剑化两人匆匆赶往扬洲。
马车里。
萧剑化刚刚翻阅好案件卷宗,露出凝重的神色,“主公,此案对冷姑娘极为不利。”
王琛点头道:“我听她说过,当初她发现华家十三口被灭,刚刚准备出门去报官就被官兵发现,误认为是疑犯,算得上认证物证俱全。”
萧剑化认真道:“按照目前来看,冷姑娘必死无疑,但是我们一定要让她无罪。”
“嗯?”王琛瞧过去。
萧剑化分析了一番,大致意思和王琛刚才自己猜测的差不多,无非是说王琛刚刚上任连自己的人都护不住,会折损了威信之类。
只要能以正常途径保住冷艳,王琛的威信不会受到任何威胁,相反,还会提升。
另外一点,要是王琛能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替冷艳洗脱冤情揪出真正的凶手,很有可能会名动天下。
华家十三口被灭啊。
震惊全国的超级大案子。
任何一个官员,要是能在这种情况下替冷艳翻供,都能获得极大的名声。
有名望和没名望在古代的差别非常大。
最简单一点,要是你有名望,好多有志之士会慕名前来投靠,另外,你要干什么事,哪怕手底下没钱,也有可能无数人主动送钱过来。
这不是说笑的。
王琛无奈道:“证据确凿,想要翻供太难,要是冷姑娘被判死刑,先生知道有什么方法解救吗?”
“方法是有。”萧剑化不急不缓说道:“其一,大赦天下,其二,自宫,其三,赎刑,其四,丹书铁券,其五,死刑复核,其六,长相英俊也有可能哦。”
王琛无语道:“长相英俊能免死刑?”
“呵呵,这是玩笑话,不过确实发生过。”萧剑化解释了一句,“汉朝丞相张苍早年犯法,即将被斩首,就是因为身姿又高又大,肤白貌美,被路过的将军王陵看见,顿生爱才之心,这才向刘邦说情,赦免了张苍的死罪,在我朝是没可能的。”
啊?
还真有这种事?
合着长得帅不仅能当饭吃,还有可能免死?
王琛听得哭笑不得,要是平时,他肯定会非常感兴趣和萧剑化多聊聊这件事,但是现在救人要紧,他顾不得谈论,询问其他五种解救方法的可实行性。
大赦天下不用说,顾名思义,如今没有什么大喜事,不太可能,自宫的话一般适用于男性,冷艳是女人,也不可能,再说了,一般古代人,基本上宁愿死都不愿意接受自宫,又不是每个人都是司马迁,能够忍辱负重,最终完成《史记》大业。
还有丹书铁券没有,同样不行。
那么只剩下两种办法,一种是赎刑。
什么是赎刑,就是花钱减刑,自古以来,有钱能使鬼推磨,花钱免死,那是历史惯例,除非特殊案件。
这招可行。
另外一招死刑复核。
尤其是在宋朝,为了防止冤案错杀,其中律法明文规定,给予死刑犯三次“喊冤”的机会。
在宋代,朝廷十分尊重死刑犯的人格,为了避免冤假错案,宋代立了这么一条法律:被判斩刑的人,如果在行刑之前喊冤,就得立刻停止执行,并换其他官员重新审理案件,而且一审的官员必须回避。
重审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证明犯人有罪。当然,为了避免有些犯人钻空子,一直喊冤,宋朝还规定,每个临斩之前的犯人有三次喊冤的机会,也就是说,有三次全面重审的机会。到了南宋,又额外增加了两次喊冤的机会,也就是杀一个犯人基本都需要经过五拨不一样的官员审判。这样一来,冤案的概念大大降低了。
听完后,王琛大大松了一口气,笑道:“只要钱能够解决的都不是事情。”
“主公,在下认为,最好不用要钱解决。”戴着口罩的萧剑化目光炯炯看过来,“您身为朝廷命官,而华家又是十三口被灭,惊世骇俗,若是用钱解决,难免会给人留下您包庇罪犯的印象,对您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非常不利。”
王琛呃了一声,“你的意思,一旦冷艳被判定死刑,我就只能走死刑复核这条路?”
“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用钱罪。”萧剑化点头道。
好吧。
希望一审能够还冷艳一个公道。
……
在宋朝路一级是不设衙门的,虚的。
但是转运使一般兼任该路首府的知府,像范旻勾,不仅是淮南东路的转运使,更是首府扬洲的知府。
这里必须说明一点,不是知州,是知府。
从职权上来说,知府大于知州,而淮南东路又有个别称,叫做扬洲路。
可想而知如今的扬洲地位有多崇高了。
第三日清晨。
王琛和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