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杀戮之地

    第十章 杀戮之地 (第1/3页)

    阿奇尔的确这么做了,他被绑匪发现时就冲着车下大喊:“混蛋,他妈的出来……”

    话音未落秦天就扣动了扳机,他一口气将一把手枪的子弹全打完,目标是皮卡车外的一只只干瘦的小腿。

    惨叫声立时就接二连三的响起,腿部中弹的绑匪中弹后下意识的跪倒或是跌倒在地,然后秦天就用另一把手枪在他们头部或是胸膛要害上补一枪。

    这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但没有快速的反应能力和大量的训练是无法做到的,因为它就像是左手画圆右手画方两面都要兼顾。

    但真练就这种本领的话关键时刻就能发挥很大的作用,因为它能在短时间内将两把手枪共14发子弹一口气全打出去,而且还有准头……这杀伤力甚至连AK47都无法与之相比。

    就像现在这样,绑匪惨叫着倒了一地,他们甚至无法还手,因为以他们的角度看不到躲在皮卡车下的秦天。

    当然,车下也并非久留之地,因为其它绑匪很快就反应过来并朝车下瞄准……

    索马里人的枪法或许不好,作战素质也不行,但他们却有惊人的反应速度。

    这与他们的生长环境有关……索马里是个充满危险和动乱的地方,这使绑匪有了长期的应急训练和残酷的淘汰机制。反应速度慢的枪手根本就活不到现在,他们在还是娃娃兵的时候就出局了。

    所以秦天没敢继续躲在车底,他一个翻身从皮卡另一面滚了出去并缩在了车轮处。

    几乎与此同时,身后就响起一片枪声,AK47子弹“叮叮当当”的穿透皮卡脆弱的车皮打得铁块、座椅人造棉等到处飞射。

    电影、电视里时常出现主角利用车体做掩护与敌人对峙……这在现实中就是找死,一辆车上能挡住步枪子弹的就只有车轮轮毂和发动机,其它部位就像是一层纸,不但提供不了安全还会制造出许多致命的碎片。

    乘着这时间,秦天用最快的速度为手枪换上新的弹匣,两把。

    然后等了一会儿…………

    秦天了解这些非专业的绑匪,他们不会像正规部队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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