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望月阁之宴

    第51章 望月阁之宴 (第1/3页)

    望月阁,泉州最大的酒楼。

    泉州通判唐克之,录事参军郭建平,司户参军许如松,司理参军章纯,司法参军苗璞玉等泉州官员一齐筹资,在这望月阁宴请新到任的知州李越。

    正午时分,李越来到望月阁。在通判唐克之的带领下,泉州一众曹官迎了上来。众人一番寒暄过后,上楼坐定。

    席间李越以爽朗之姿与众人频频举杯,谈笑风生。

    酒过一巡之后,李越才放下酒杯对众人一拱手道:“承蒙圣上信任,本官提举海上商行兼知泉州事。海上商行尚在筹备之中,事无巨细都须本官亲自过问。所以泉州府各项政务,就有劳各位定理相助了!”

    “李知州客气了,此皆我等分内之事!”通判唐克之首先应道,其余一众曹官也是纷纷附和。

    大梁州一级得行政机构大致如此:

    一把手知州,一般由朝廷委派在京文官担任,称“知某某州事”或者“权知某某州事”,权是临时的意思,知是管理的意思。也就是说,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差遣,而非常设官职。

    知州之下的通判和都曹,户曹,理曹,法曹等曹官才是常设官。

    都曹为诸曹之首,白天掌管州印,主持诸曹日常事务。所以录事参军又称都曹,办公场所为录事厅。录事参军还兼管州院,也就是审讯机构和监狱,负责拘押案犯,受理诉讼。

    司户参军掌户籍赋税,仓库收支,以及与户籍关系密切的田宅诉讼。大体相当于李越前世的税务局和国土局的一个混合体。

    司理参军主管刑狱,督捕盗贼,办公场所为司理院。近似于现代的公安局。

    司法参军,掌议法断刑。主要司法权力在录事参军和司理参军手中。司法参军只是在案件审理后,检索处适当的法律条文,供判决时使用,但是不可提供判决建议,办公衙署为司法厅。其职责接近于后世的检察院。

    作为知州副手的通判,其职责是协助州长官处理州政,参与司法案件的录问,答押与拟判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