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西征关山金鼓透 雍都自古王中心 二十五节 质子国外

    第一卷 西征关山金鼓透 雍都自古王中心 二十五节 质子国外 (第3/3页)

肉他们了?大夏律不但是国之根本,还是与国民相约的誓言,想反悔?没门。"

    花流霜记得李芷给自己的说辞,也明白问题出在哪了,见儿子坐在上头,心生怜爱,轻声说:"我怎么养大个傻货,这哪是亨王侯富贵?这不是在受罪吗。这国王当下去,还不如不当呢。"继而口气一硬,她又说:"众人坚持说无罪,你当无罪,国家还能灭了?律法使着不顺手,那就改一改律法。"

    正看向李芷,有心与她讨论,一人高喊:"臣周兴认为有罪。"

    花流霜立刻面露怒色,李芷连忙凑到她耳边说话,说了一会打算,她这才安定下来。

    周兴正是上一次举例暴秦之人,他来到众人前面,身后还有人扯他衣襟,他硬把衣襟拽回,举着竹笏大声说:"陛下刚为械斗杀四十人余,天下肃严,如今眼下,若为亲情像诸人所说的那样,判宝特无罪,岂可令天下服?所以请陛下论宝特之罪,斥诸大臣不辨事非,以正视听。"

    大殿上哑口无言。

    黄皎皎却一下瘫坐在地上,哭了出来,谢小婉伸手扶她,扶不住。

    周兴道:"臣以为宝特其罪有三。一,与人私斗;二,事后报复;三,破坏制度,擅自调兵。"

    有人反驳:"对方挑衅侮辱在先,犯王家之尊严。"

    周兴道:"可自报身份警告之,警告否?没有说自己的身份,别人又知道他是谁?所以对方并不算冒犯王家。至于挑衅侮辱,则可以告官呀。"

    有人冷笑:"宝特是大王之子,不是官,还要再告官?"

    周兴道:"职官自有本职,怎可到处越俎代庖?"

    有人说:"事后报复算不上吧?打架也罢,私斗也罢,伤了人,怎么叫事后报复?”

    周兴道:"架己打完,官府己出面,对方己不敢反抗,此时持刀行凶,算不算报复?"

    又有人说:"官府抓住打王子者,不该杀他的头吗?"

    周兴道:"该不该杀,自有官府审案的步骤……”

    他们唇枪舌箭,狄阿鸟却觉得其它人在胡搅蛮缠,打断说:"那该如何论罪呢?"

    周兴道:"按律是死罪。"

    在震惊中,他补充:"只是宝特还未满十五岁,虽然我们东夏尚未完善未满十五岁的减刑事宜,却注明:死可免,父不受牵连。那么我们取他国案例,就只能判流徏,只是未满十五岁的少年,要是不父子同判,只流放该少年,他就没法生存,就不是‘死可免’,所以此案只能借鉴,不可照搬。"

    他又说:"古籍中另有案例,雍世子犯法,使流放,处世子傅刑。宝特年龄幼小,虽有先生,先生却没有官禄名份,亦不能照办处置,再就是我们律法中明确表明不作株连。所以还是应该判为流放,在流放之刑无法施行时,可以同等处罚量之。于王子之身,流放与受质等同,建议质于外国。"

    狄阿鸟大喜,道:"妥。大妥。若无先生剖析,定痛失爱子以全道义。先生善治律,若得重用,举国必无冤错不平,当拔为大司法令。掌天下刑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