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留下

    第三十八章 留下 (第2/3页)

    她正想拒绝,祝锦川又开口:“这案子,也就是我五年前不顾当事人意愿坚持做有罪辩护的那个。而且,和你家的案子相比,还有些相似之处。如果你对判决有疑虑,如果你想试下站在不同角度来看一个重刑犯,可以考虑接下来。”

    那一瞬间,仿佛胸口已经结痂的伤口,又被狠狠撕开一般,四肢百骸无一不痛。

    还有那汹涌袭来的浓浓的不甘。可是,她再有不甘,又能怎样?

    判决书已经明明白白告诉了她,检验报告、毒物来源、投毒方式都无法查证,案件还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有些关键证据因为年代久远无法补强。

    即使凌俐知道凶手就是钟承衡,却无法看到法律对他的惩罚。

    而当她一时脑热追问法官为什么屈服于舆论而不匡扶正义时,法官反问她,什么是正义?大多数人的想法是正义,舆论是正义,还是案件事实是正义?

    大家都不是神,无法回到过去看到案发当日的情景,谁有资格拿被告人的命去进行一场豪赌,赌警方非法取证来的证据其实没问题?公权力的边界可以这样无限制延伸吗?

    这真的把她问住了。疑罪从无、不做有罪推定、非法证据应当排除……这些平时宣誓一样经常挂在嘴边的刑法术语,真正到了践行的时候,竟然是在自己家人的身上。

    不管从法理上,还是程序上,凌俐都知道,这个判决没有问题。

    她是律师,这些大道理她都懂。

    可是,当这一切发生在自己家人身上,当万众支持程序正义的呼喊,压倒她一人孤零零只想为家人雪恨的声音时,那种痛和无力感,没有人能体会。

    没有人能对背负着耻辱之名沉睡于地下的冤魂负责,呼格吉勒图、聂树斌,这些名字带给人们的教训,已经足够惨烈。

    然而,又有谁该对她的家人负责?

    如果不是钟承衡,那又该是谁?

    凌俐还是没有离去,祝锦川的一席话,让她本来去意已决的决心,忽然又动摇了一下。

    花了一下午时间,凌俐反反复复一遍遍读着案件材料,下载类似的裁判文书,直到下午六点,所里的人都走得一干二净,凌俐才合上手上厚厚的卷宗。

    她闭上有些泛疼泛酸的双眼,在脑海里拼凑起目前关于这个案件的片段。

    申诉人秦兴海,男,犯案时三十岁。

    秦兴海是昌山市人,这个地级市距阜南省会雒都四百来公里,快靠近另一个省的边界,经济不是很发达。

    秦兴海原本是在家务农的农民,文化不高初中都没读完,也没什么手艺。后来,他也和周围的青年人一样,飘到雒都打工。

    他二十五时候回家乡结了婚,二十七岁又离了婚,没有儿女。

    离了婚,秦兴海还在外面飘着荡着,反正也无儿无女,倒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后来,因为他的老家靠近城市,那一片被纳入新城区建设要搬迁,秦兴海家里房子虽然破破烂烂,但是足够大,一下子赔了套城乡结合部的房子,和几十万的赔偿款。

    房子留给了父母,秦兴海拿了一大半的赔偿款,又回了雒都。

    秦兴海酗酒、好赌、手里攒不住钱、没有正经工作,据说年轻时候在外打工时,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有些瓜葛,还染了病回来传染给他前妻,所以才会有后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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