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质证

    第一百三十八章 质证 (第2/3页)

田正言当年虽然所向披靡的,可毕竟五年没上过庭了,水准下降很严重啊!

    等凌俐一字一句念完,成法官却没有让原告提出补充意见,反而转头继续看着凌俐:“被告方律师,请问你刚才所说的伪造证据的事,是否有证据支持?”

    凌俐中气十足一声:“有!”

    这次终于是简单干脆的一个字,让生怕她又引经据典啰嗦一大通的原告方松了口气,接着又马上严阵以待,等着被告的第一组证据上场。

    在法官的允许下,凌俐将手里的证据呈给了法庭。

    首先是一份有关机构证明PIGM正式得到认证的时间的证据,不仅有大大的鲜红色公章,还经过了公证。

    接下来,又是一份柯鸿生的证人证言。

    凌俐补充着:“PIGM位点基因的抗瘟效果是三年前才得到验证,而根据证人证言,柯鸿生根本没见过我方当事人签过字的内部会议,他也是参会人员之一,怎么会不知道?所以说,有人利用我方当事人的空白签名伪造证据,从而达到栽赃嫁祸的目的。”

    这两份证据拿到手上,成法官看了一会儿又交给合议庭其他两名成员翻阅,好一会儿三人交换了意见,终于有些动容。

    PIGM的确定是在会议记录标示的时间之后,而又有人知情人士表明,并不知道内部会议的事。这样看来,被告所说的伪造会议记录的事,也不见得就是诡辩。

    成法官转头看向王齐一方:“原告方,对于被告提出的两份证据,你们有什么意见?”

    被憋了好一阵,秦贝贝有些迫不及待要祭出底牌开始将军了,可到底理智战胜了毛躁,他望了望王齐,欲言又止。

    与秦贝贝不同,王齐毕竟身经百战,眼看到了关键时刻,还是不紧不慢。

    他沉吟了一番,声音轻缓,一步一步按着程序来,先是表达了对被告证据是否认可:“首先,关于PIGM基因的证据,国家机关出具的证明,我们认为该证据合理合法,也与本案有关联性。其次,关于柯鸿生证言的问题,民诉法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被告仅仅提供书面的证言,其证明效力,相当之低。”

    成法官点了点头,正要开口,王齐声音忽然铿锵起来:“最后,我们有充分证据表明,在正式公布科研成果之前,PIGM有抗稻瘟功效的事,南之易是知情的。”

    说完,便向法庭申请,原告方的证人杨忠春出庭作证。

    听到杨忠春的名字,凌俐马上提出反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原告方这是搞突然袭击,我方反对该证人出庭作证。”

    王齐淡淡地瞥了她一眼,缓缓出声:“小凌律师,证据规则是10年的司法解释,而根据15年开始实施的新民诉法解释,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合议庭给的举证期限是在今天,所以,今天我们提出任何证据和证人,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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