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碎尸

    第二百二十五章 碎尸 (第2/3页)

A4纸,推到了凌俐面前。显而易见,这不是正式的案卷资料,只是案情概要。

    “这么快?”

    凌俐没想到昨天案子才被拿走,今天新案子就到了手上,还有些没醒过神。

    祝锦川似乎没有心情和她多解释,只说了三个字:“先看看。”

    几分钟后,凌俐坐在祝锦川对面,唇色发白,指尖颤抖地抚过第二页破案经过的位置。

    “……在检测厨房电源过程中,因需要检测插座情况搬动了冰柜,在检测完毕后李贵将冰柜搬回原处,由于底座支架腐坏不稳,冰柜发生倾斜倒地,冰柜内冷冻物品随之散落。李贵在捡拾物品过程中,发现塑料袋包裹疑似人体残肢的可疑物体,遂报警。雒都市西城区公安分局出警后,在郑启杰住处查获的可疑物经鉴定为人体组织。十一月七日,在警方电话后,被告人郑启杰主动到案。”

    这一段冰凉凉的文字看得凌俐脊背发凉。

    祝锦川说会给她安排新案子,她还以为至少要等好几天,可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而且案子类型又从之前手里的民事案子,转成了刑事案件。

    对于案子类型又变了这点,凌俐虽然经验,但也是没什么怨言的,她隐约知道祝锦川交给她不同类型案件是出于磨炼她的目的,或许就是像他一开始说的那样,他在为凌俐寻找最适合的专业方向的过程。

    饶是刚才翻开资料时候就注意到了封面的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的罪名,她以为自己有了面对重刑犯的心理准备,却没想到这竟然是个碎尸案。

    和刑侦小说和电视剧里动不动就出现连环杀人碎尸不同,现实生活里的碎尸案,其实几率不算高的。

    众所周知碎尸这样的手段,对于毁尸灭迹、扰乱警方视线是非常好的方法。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状况,让很多案件成为悬案。还有些案子,警方几乎可以肯定被害人已经死亡,可是找不到头,找不到躯干的主要部分,也无法认定有人在案件中被害,导致罪犯逃过惩罚。

    可是为什么故意杀人案件里碎尸发生的频率并不高呢?

    答案很简单,就算知道这是逃避刑法制裁的有效手段之一,可并非所有的罪犯都有能力、有魄力做到。

    抛却没有犯罪预备一时冲动激情类犯罪不说,就算有预谋、有计划的杀人,在被被害人的鲜血喷溅一身、在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成为尸体的时候,很多罪犯是被那画面深深震撼了的,甚至会成为噩梦伴随他一生。

    以至于有在杀人后受不了折磨,寝食难安到即使警方没有破案也去自首的罪犯。

    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普通人,他们能够承受的心理压力远低于他们自己的想象,哪怕是一边看恐怖片一边谈笑风生的人。

    所以,大部分罪犯为了掩盖自己罪行,常见毁尸灭迹的方法是毁坏作案现场,找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抛尸或者焚尸。哪怕有胆子分尸的,

    就算是有胆子分尸的,一般来说也会先处理了头部,把头找稳妥的地方扔掉后,再来处理躯干和四肢部分。

    否则,你这边还在切割手脚,背后死不瞑目的被害人还半睁着眼睛……

    凌俐出于对刑事案件的天生抵触,是不可能去主动了解这些的。关于分尸和碎尸的话题,吕潇潇当做显摆的资本,已经在午餐时候无数次讲给凌俐听过了,当时凌俐就嫌弃她口味重,还发誓一辈子也不会接这种重口味的案件。

    却没想到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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