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还价

    第三百零二章 还价 (第1/3页)

    听到“赔偿”二字,刚才郑启杰父母面上心虚中夹杂着不安的表情,马上消失无踪。

    “一百二十万?你这是在讹诈!”郑父几乎是咬着牙说出这番话,“这样漫天要价的,你的良心在哪里?”

    “杀人加碎尸,本身就是加重情节,死刑十拿九稳,另外,你们要知道,雒都这边的市价,基本就是一条命九十万。唐傲雪死无全尸,她妈妈要求多赔点,也不为过。”

    祝锦川语速不快不慢,谈不上铿锵有力,却把郑父刚才似乎要暴起伤人的气势,一点点地压了下去。

    对面的郑父面色铁青,和戚婉交换了一下眼神,说:“我们商量一下。”

    之后,起身离座。

    祝锦川一点都不着急,抬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继续窝进椅子里,小口小口地品着茶。

    凌俐微微前倾身体,有些不解地问祝锦川:“师父,明明这个金额不可能达到,为什么还提出来浪费时间?”

    他笑而不答,手指放在唇上示意她噤声,之后望着不远处眉目焦灼的三人,眼里毫不掩饰的讥讽。

    一百二十万,确实是他们在附带民事诉状里提出的金额,不过这样一个数额,他们从来没有想要达到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里,一直沿用着已经用了几十年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款,而司法解释把这一范围定义为“被害人因人身权利或者财物受到犯罪侵犯而实际或必然遭受的物质损失”,不仅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间接损失,在人身损害赔偿里占了大头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被排除在外的。

    因此,法院判决里往往依葫芦画瓢,仅就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金额通常都极低,这一领域所谓的赔偿,和民事案件里人身损害赔偿来比,几乎就是一个零头而已。如果没有被告人或者家属的主动赔偿,基本上是不可能达到他们在诉状里提到的数额。

    从这个出发点来说,一百二十万,确实是他们在漫天要价。

    可从另外的立场来说,无论多少钱,也换不回陈蓉心里视如珍宝的女儿。

    几分钟后,三人回来。

    不知道他们都商量了些什么,郑父眼角的皱纹略微舒展开,心情比刚才放松许多的模样。

    “还是之前的答复,不赔。”他说,嘴角扬起有些得意的弧度,“余律师、戚律师都说了,我们要的是无罪判决,没有必要在赔偿上纠结。”

    “所以你们是准备孤注一掷了?寄望一个不收钱免费打官司的律师能救你儿子?还是坚信公检两家,都是吃素的?”祝锦川微眯着眼睛,声音低沉,却字字入耳。

    他顿了顿,微微提高了声量:“要知道,那两截断臂,必然不会无缘无故地和郑启杰联系起来,你们就这样笃定检方不会在庭上搞突然袭击?到时候,余文忠顾全自己的面子还来不及,说不定直接不再代理,弃车保帅。”

    这一番明显是挑拨的话,戚婉竟然跟没听到一样,微垂着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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