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 回京

    第三百七十七章 回京 (第1/3页)

    两小时后,凌俐坐在会议桌边,时不时想起晨光里南之易清俊的侧脸和澄澈的眸子,想起被她一瞪就乖乖低头吃那并不怎么美味的早餐,心里的满足感无可比拟。

    “凌俐?凌俐!”

    忽然,耳边是谁严肃的声音在叫她的名字。

    凌俐回过神,一抬眸就对上祝锦川阴沉的脸。

    “啊?”她不由得有些慌乱。

    “我在问你手里的案子进展如何。”他说。

    “我……”她翻开了笔记本,话到嘴边,却忽然一阵慌张,磕磕绊绊说不出几个字。

    祝锦川眸色微沉,下一秒,手里的钢笔敲了敲桌面:“算了,别浪费大家的时间,例会结束后,你到我办公室里专门说说案子。”

    凌俐低头,轻轻哦了一声。

    他说的是例会结束,不过临近中午祝锦川才有时间管这件事。

    凌俐把之前祝锦川交给她的案子的办理情况,事无巨细全部汇报了一遍。

    这是个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犯罪嫌疑人是个无业游民,居无定所在城市里充当着所谓的治安不稳定因素。

    案件的起因是四个青年深夜从KTV出来,多看了蹲在路边的无业游民两眼,起了口角打了起来。

    按理说人多的一方肯定占优,但手无寸铁的青年们,和手上有*的游民开打,人多的一方竟然被撵得到处跑。

    无业游民也没怎么认真,没真下狠手——可能他最开始的目的,也就是吓吓他们而已。

    后来还是打出了火气,游民追上一个,按倒在地,那刀划那人的膝盖——这也是轻伤而已。

    坏就坏在有讲义气的青年回去救助同伴,拉住游民的背向后拖。

    犯罪嫌疑人情急之下顺手向后一刀——偏偏,这反手的一捅,捅进了背后青年的心脏,没几分钟就死亡。

    从主观方面来说,应该算是故意伤害致死,但目前检方可能会以故意杀人的罪名提起公诉。这也说得通,临时起意的犯罪,很多时候都是以犯罪后果来定罪名,而且罪名的不同对最后量刑的轻重,也不会有大的影响。

    所以说,这案子比起秦兴海、曲佳之类的案子来,没有那么重;不过比起之前祝锦川交给凌俐那四个小案子,又算重的——基本上,可以确定这案子的一审是在中院了。

    凌俐汇报的时候,祝锦川一直在低头看着其他的东西,凌俐以为他没在听,不过只要她一停下来或者还在组织语言的时候,他就会抬眼面带询问,让凌俐知道他其实没放过她说的每一个小细节。

    一心二用,确实是忙如祝大状这种需要三头六臂的人的必备技能。

    “你有什么辩护思路?”听完凌俐关于办理案件的进展,祝锦川不露声色地问她。

    “对方是四个人,他只有一个人,拿出刀具防身也是不得已为之,除了反手的那一刀是致命伤,其他人身上的伤,都不是伤在要害部位,可见他出手时候是控制了力度的。”

    “你要注意到,他身上是有管制刀具的。不管他是不是有致死的故意,只这一点,就足以让法院认定他有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你赶紧走程序,最好再去看守所见一见犯罪嫌疑人。这个案子是他父亲委托给我们的,老人得了癌症,怕是捱不过多久了,能早点开庭见一面儿子,也算我们做善事了。”

    就案件的具体办理思路讨论了一阵子,祝锦川也没多说什么,挥手让她出去。

    凌俐轻轻吁出一口气,心口间的惴惴不安稍去。

    看来例会时候的走神,总算被她混了过去。

    却不料临近出门的时候,又被祝锦川叫住。

    “凌俐,”他并没有抬头,声音也听不出起伏,“你最近的状态让我不是太放心,我知道你大概是感情生活有了变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