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七三章 剧组

    第三七三章 剧组 (第2/3页)

尽的分镜计划,并拟定拍摄顺序,以便在灯光变动、演员支配的压力下,求得快速的推展。

    对于摄影机、镜头的选择,灯光的陈置,剪接、配乐的安排,则须工作人员与导演密切配合,以达到所需之效果,故一部电影是群体的创作,也是导演在各种张力下暗藏个人视野的艺术品。

    虽然只是简单的了解了一下电影的制作过程,但是陈朗已经感觉到了电影诞生的复杂。

    说起来只是几分钟的事,但是真正实施起来无疑会复杂无数倍,尤其是这个过程还和人的配合、演员的实力、导演的能力、资金的筹集息息相关,任何一个过程出了差错都可能会影响到电影的质量和拍摄进度。

    陈朗对于电影可是说是初来乍到,按照自己学到的知识和理解,三大步骤可以细分一下。

    首先应该有一个剧本,这个剧本一般都是由制作人选择。

    美国的好莱坞实行的是制片人中心制,制片人是一部电影诞生的核心,也是权利和职责最大的人。

    电影拍摄前他要负责电影的立项,筹集拍摄资金,选择导演、演员、助理导演、摄制组等等,拍摄的时候要监督各项工作进展,资金的使用情况等等,电影拍摄完成后则还要联系发行商和院线,以及做好电影的宣传工作。

    在美国,制片人是老大,至于导演,如果是没有名气或者新人导演一般都只是一个拍摄机器,一切只能按照剧本走,不能有任何的改动,有改动也得向制片人汇报,同时在美国还有一个导演很关注的问题,剪辑权。

    就是电影拍完了后开始剪辑,如何组合镜头,如何配乐等等后期制作,这直接关系到一部电影上映后会是什么样。

    好莱坞担心导演们为了艺术或者加入太多个人的烙印在电影中,从而会让电影不被观众接受,票房惨败,因此很多的电影公司都牢牢的把持着剪辑权。

    至于导演,拍完了片子爱干嘛干嘛,最后的成片已经和你没半毛钱关系了,哪怕是超级大导演斯皮尔伯格在电影生涯初期,没有足够的票房和影响力,也只能乖乖的充当拍片机器,充其量是拍的胶片更好而已,还是没有最终的剪辑权。

    当然这些都是没用名气和影响力的导演,等你有了票房大卖的作品,证明了自己,有了名气后,电影公司为了赚钱自然会想与你搞好关系。

    如果实力足够的话,那么恭喜你,你能够获得剪辑权了,因此在好莱坞拥有剪辑权也是一个导演是否步入一流的很重要的一个标准。

    不过与好莱坞相比,香港却是恰恰相反,香港电影实行的是导演中心制。

    当然并不是说制片人就完全没有了权利,而是在大多数的剧组导演的权利相比较美国那是强太多了,各个方面都是导演说了算,至于剪辑权那更不用说了,制片人只处于一个拉起了架子之后,纯粹担当后勤和保姆的角色。

    在香港,导演的权利很大。

    当然这也和香港的分工并不那么明确有关,因为港片辉煌的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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