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五章 哲合忍耶

    正文 第五十五章 哲合忍耶 (第2/3页)

人的事情屡见不鲜,就连一些汉人士大夫也颇有感慨地说道:“地方官员向来偏袒汉人,凡是回汉争吵打架不管谁对谁错,一律压制回回人”,“官吏任意套用法律,回回人杀死汉人的偿命,汉人杀死回回人的只需赔偿24两银子”。

    大清的皇帝也不得不承认:“回回人长时间隶属中华,共同享受国家的恩惠,200多年来做官的人也不少,怎么可能没有道德和良知呢?又何必冒死叛逆呢?推算其中的缘故,根源还是地方官员办理不善,没有公平地处置回汉的争斗,导致两族之间仇恨加深。”

    严酷的法律再加上不公正的司法,导致回回人的生存空间雪上加霜,所以才会频频发动起义反抗大清朝廷。

    当时,满洲人和汉人把信仰回教的人统称为回回人。其实,回回人这个群体的发展已经有了明确的界限:绝大多数说汉语的回回人就是今天的回族;说撒尔塔语的回回人是今天的东乡族,当时称为蒙古回回;说撒鲁尔语的回回人是今天的撒拉族,当时称为撒鲁尔回回;说保安语的回回人是今天的保安族,当时称为番回。只是那个时候官府和老百姓没有进行深入的了解,因此没有像今天这样细分罢了。

    作为广义上回回人的一个支脉,撒鲁尔人与历代朝廷保持着密切的君臣关系,受到朝廷的册封官职,基本上是处于半自治的地位。他们与同教异族的回回人、保安人、撒尔塔人比邻而居。

    大清承续了大明对撒鲁尔人的管理旧制,委任他们的头人为地方的官吏,称为外委土司。尔最(世袭宗教总掌)制和哈尔(长老、头人)、土司等构成了撒鲁尔社会内部的统治者。

    撒鲁尔人当时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固的社会基层组织,即阿格乃、孔木散和阿格勒。

    撒鲁尔人最早定居循化的时候人口比较少,居住的地域十分广阔。随着人口的增长,他们形成了不同于汉人长子继承祖业的风俗习惯,而是像蒙古人一样由幼子掌管家业,其余的儿子成亲以后都要另立门户生活,由此形成了以父系血缘为基础的近亲组织——阿格乃。

    阿格乃由最亲的血缘关系组成,是由突厥语中的阿改(哥哥)和乃尼(弟弟)两个单词复合而成,相当于汉语中的当家人。

    父亲在整个氏族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子孙有统帅的权利,但是,也不同程度地残留着母权制的现象。舅舅对外甥拥有特别的权利,凡是一些重大的家事,诸如外甥诞生、结婚、丧葬、变卖家产、分家、外出谋生、外出归来等诸事都要请舅舅来主持或者征得他的同意。

    阿格乃之间有互相帮忙的义务,在卖房、典当或者其它一系列事情上比外人有优先权。

    早期的社会中,阿格乃头人的地位在内部传承。他的职能如一家之父、一族之长等,有权力使用部分公共财产,在阿格乃内部发生矛盾的时候有调解权,还对外起着联络员的作用。

    几个亲近的阿格乃组成了一个孔木散。

    孔木撒是孔木和散尼的复合词,突厥语意思为全体、全部。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说,孔木散意为全体成员在内的所有的人,是有血缘关系的同族人。孔木撒在撒鲁尔人群中是指远房兄弟、一个姓的人或一个根子的意思,是由阿格乃血缘关系中分化出来的,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的组织。

    一般来说,一个孔木散就是一个姓氏,拥有公共墓地。他们是同一祖先繁衍而来的,互相都是亲戚,所以同一个孔木散的男女禁止结婚。

    在生产和生活中,同一个孔木散的成员有互相帮助的传统。婚嫁的时候,女方的孔木散成员负责送亲,男方的孔木散成员负责迎亲以及安排食宿;丧葬的时候,同一个孔木散的成员负责料理丧事。

    每一个孔木散都有一位哈尔,负责出面组织大家修渠挖泥、开垦荒地、管理宗教事务以及同其他孔木散的交往。哈尔还要调解各家各户的纠纷,如果解决不了再转到上面解决。

    每个孔木散也是一个宗教活动的单位,要出一名学董参加村里礼拜寺的管理工作,即负责管理寺院的财产,向教民们征收学粮和宗教费用。

    哈尔既是行政上的基层统治者,又是宗教上的基层义务管理员。

    阿格勒是由几个孔木散联合形成的居住区,有公共的山林和牧场。

    阿格勒最早的意思是家和毡房,现在仍然在哈萨克等游牧民族中使用,撒鲁尔人的祖先东迁以后才发展成为地域性的概念,变成了村落或村子的意思。他们在特殊环境下形成了许多大小不等的阿格勒。比如在循化,街子有18个阿格勒,清水有9个阿格勒。

    阿格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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