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联合出击

    1012联合出击 (第1/3页)

    常宁继续说道:

    “众所周知,我外公年愈八旬,早已不问世事,但他老人家心里有一个结,我们家里人都称之为‘钢铁情结’,就是说,他老人家和钢铁有不解之缘,为什么呢?很多人不知道,他当年解甲从和弃政从商以后,就是收购了一家濒临倒闭的台湾炼铁厂,从而开始经商之路的,虽然现在这家钢铁厂已为他人控股,但他始终认为那是人生的第一桶,以致到现在还念念不忘,此外,范氏集团公司在南美的巴西和澳州的澳大利亚,都有属于自己的铁矿,因此,马中和陈茂云见了我外公后,一通忽悠,就把他老人家给说动心了,大家都知道,在范氏集团公司,他老人家一开口说话,很少有通不过的时候,就这样,亚陆有限公司有了收购宁州钢铁厂的决定。”

    “搞定了我外公,马中和陈茂云又来说服我,说实在的,在我外公同意以后,我也动心了,当然,这也是私心在作怪,因为作为代市长,我也想创造一些政绩出来,如果亚陆有限公司收购宁州钢铁厂成功,不但可以为宁州市带来至少五十亿的投资,还可以解决八千到一万名下岗工人的再就业问题,不但一举消除了宁州钢铁厂这个财政‘窟窿’,还能每年为市财政带来三到五个亿的税收,所以,我同意了。”

    “我必须承认,匿名举报信上所说的内容,有一点并不是空穴来风,在亚陆有限公司收购宁州钢铁厂的前期,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一方面,我以宁州市代市长的身份,想把宁州钢铁厂这个包袱扔掉,另一方面,我以亚陆有限公司拥有者的身份,企图在收购中获得最大的利益,一手托两家,我认为我做得还算不错,因为我遵循的是现代经济活动中的最高原则,那就是双赢。”

    “下面,我要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解释几个问题,第一,宁州市将宁州钢铁厂予以转让一事,是宁州市政府的职权范围,不需要向省委省政府请示,因为早在五年前,国务院第一九九零一零九号文件就明确规定,宁州钢铁厂划归宁州市管辖,这几年,每年都是市财政在负担宁州钢铁厂,省财政并没有负担一分钱,权利和责任是互相制约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宁州市转让宁州钢铁厂,根本不需要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批准。”

    “第二,关于在宁州钢铁厂转让过程中不透明的问题,那是因为亚陆有限公司的要求,现代商业活动中,很注重信息的保密,至于个别人提出,应该随时随地的向市委报告谈判的每一个阶段,那实在是幼稚和荒唐的看法,根本不值一驳。”

    “第三,有些同志对宁州钢铁厂转让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有这样那样的看法,其实是对谈判小组的污辱,组长马中,作为分管全市工业生产的付市长,他有资格担任牵头人吧,付组长刘北仑,土生土长的宁州人,作为市委大院里的市级领导,在座的哪一位敢说比他更了解宁州?付组长陈茂云,分管招商引资和经济开发区的工作,让他进入谈判小组,名正言顺嘛,谈判小组的其他四位成员,市委办公厅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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