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正文_第三百一十七章 那股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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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靳明就率先大步的走出了包间。

    而看到原本必胜无疑的局面转眼间竟然变成了这样,郑国伟也立即说道,“哎呀,不好意思了诸位,我那里还有一点儿事儿要处理一下,咱们回见啊!”

    说着,拉起极不情愿的于明丽就急匆匆的也走出了包间。

    按说在聚会的时候儿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的话,本来是一件相当扫兴的事儿,可是这会儿众人的心里却都有一种莫名的畅快,于是忽然之间,不知道在谁第一个鼓起掌后,居然也都跟着鼓起了掌。

    其实大家的心里都明镜儿似的,这能怪谁?

    还不是因为靳明仗着自己有几个钱而数次的为难庞学峰,这下倒好,多行不义必自毙,搬起石头砸到自己的脚了吧!

    庞学峰这才看向常悦海,“常总,多谢了。”

    可一面对庞学峰,常悦海立即就恢复了那种和颜悦色的神态,“别别别,庞先生,您可千万别这么说,雨双是我的宝贝女儿,您昨天帮了她就是帮了我这个做父亲的,我感谢您还来不及呢,哪儿能受您的谢呀!”

    听到两人这么一说,众人才再次把注意力集中在了常悦海的身上。

    今天在场的大家绝大多数的可都是江林市的本地人,所以也正是常悦海先前这霸气的一句话,让大家猛的就回想起了常悦海那堪称传奇的发家史。

    常悦海并不是江林市本地人。

    也许是家境不好的原因,在常悦海二十二岁的时候儿就凭着一个人一副身板儿只身来到江林市闯荡了。

    刚开始的时候儿,无依无靠的常悦海只能先在一个私人的小工厂里打工,干的是加工石材的粗活儿,但是穷人家的孩子肯吃苦,脏活儿累活儿从不挑肥拣瘦。

    于是没有过多长时间,常悦海就奇怪的发现,只要是吃面条的时候儿,那自己碗里的面条底下总是会多藏着几块肉。

    虽然平时话很少,但是常悦海的心里却是明镜儿似的,他知道,这是因为自己的勤奋得到了老板的认可,于是默默的吃完了肉,干活更加卖力了。

    而说到命运的转机,那就不得不说有一次,老板大儿子家里有事儿没有人看孩子,而临时把孩子给带到了厂里。

    可就在孩子自己在大院子里玩儿的时候儿,不知道是谁没有把厂子的大门儿给关严实,一条野狗挤过门缝儿跑了进来,并且追着小家伙儿就想咬过去,小家伙儿当场就是又惊又吓的哭成了一个泪人儿。

    而厂里虽然也有自己的看门狗,个头儿也比那只野狗要高大的多,但是白天的时候儿工人们干活走来走去的,为了防止误伤,所以一般都是拴着的。

    可的万幸的是,正好这个时候儿常悦海推着装满了石质板材的小车从库房里走了出来,看到后二话不说,上去朝着野狗就是一脚,随后在一把抱起小家伙儿的同时,捡起了地上的半截木棍朝着野狗就是连打带吼的,虽然最后自己的腿上也被划破了好几道血口子,不过终于还是把野狗给赶了出去。

    就因为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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