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46)小心眼的张绍

    第五章(46)小心眼的张绍 (第2/3页)

听说过别的什么地方出过同样的案子。”

    商成把卷宗打开,指着卫牧府的批示问:“那这上面说的‘合理合例’,是什么意思?”

    法曹觑着商成的神色,斟酌着词句解释说:“……大概,也许,这是在说,祝县衙门的判罚合乎情理,也合乎前例。”顿了顿,他马上又补充说,“我没见过同样的案子。也可能是我孤陋寡闻了……”

    商成盯着那张纸片看了半天,撩起眼皮问法曹:“《大赵刑统》上不许寡妇改嫁?有这方面的法律?”

    法曹马上摇头说没有。俗话说“初嫁从父母,再嫁由自身”,寡妇改嫁连爹娘老子都管不着,朝廷凭什么去横插一杠子?不过,“朝廷也有制度,寡妇守节不渝二十年,地方上要禀告朝廷予以嘉奖;抗暴不从的,也要予以表彰。要旌表,挂‘节妇’‘烈女’匾额,勾免徭役赋税……”

    商成不耐烦听他解释,就打断他的话问道:“要是朝廷表彰之后改嫁,要受什么样的处罚?《大赵刑统》或者其他的文告里有相关律条没有?”

    “这个律条绝对没有。”停了一下,法曹又说,“太祖益德年间和太宗开平年间,朝廷还两次下诏告,鼓励寡妇改嫁以积养人口。”

    商成一面听法曹解释朝廷在民间婚嫁上的制度和法令,一面审视着手里的文书,末了说道:“这份卷宗先留我这里。你去和卫牧府打个招呼,就说这个案子先缓几天,大家都想想,看有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一一哦,对了,另外叫他们给祝县发个公文,让祝县衙门……”他立刻就发现自己的想法不太现实,就改口说,“算了,就告诉祝县那边,这个案子别急着判。”说完,他把公文先放到一边,正要拿起另外的卷案时,看见法曹还没走,就问道,“怎么,你还有事要说?”

    法曹踌躇了一下,才说:“……祝县的汤县令,那个人不太好说话,卫牧府的公文他怕是不会遵从的。”

    商成皱起眉头想了一下,马上就记起来祝县县令汤澹到底是个什么人物。他听说过这个人,是东元十八年上京会试的殿试第二名,中进士时才十四岁,标标准准的少年得志,确实是不好说话。据说他刚为吏部委为祝县县令的时候,就敢当面指责燕山一手遮天的李悭是“迂劣愚顽之人,尸位饕餮而已”;李悭尽管被气得发昏,到底还是拿他没有办法。

    居然是这个愣头青县里的案子,看来事情有点棘手啊!

    商成思索了一下,就对法曹说:“你拟个文,就说是我的意见,节妇匾额可以摘,其他的判罚暂时不许一一他要是坚持原判,就让他把理由详细列明,包括律令出处、仿照先例、量刑轻重,都要逐一说明。用了印之后送卫牧府,请陆大人也用印,然后快马急传祝县。”

    法曹答应着去了。

    法曹前脚走,值岗的苏扎就来禀报,卫府张绍大人来了。

    张绍是来汇报军务的。这段时间,卫府一直在做两件事,一件是剿匪的调度协调,另外一件是安置两百多个澧源大营低级军官。去年大半年的连番作战之后,参战的燕山左军和中军大量的哨队军官战死或者因伤退役,因为缺乏有经验的基层军官,两军的战斗力还有训练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这些留下来的澧源兵正好能解决问题。

    可出乎商成的意料,张绍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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