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雄心壮志
第9章 雄心壮志 (第2/3页)
忘得一干二净。
今天是丁筠约她玩的,她们本来打算是打算吃喝玩乐的,说到底就是故意来叶家看叶筝的热闹的。
结果没想到一整天都被叶筝“带了节奏”……
贺琰宁眸色深了几分,并没有提醒自家的傻妹妹。
翌日周一,叶筝要去上学了,第一次体验这个位面十八岁女高中生的生活,老祖宗表现的十分淡定。
“我听说学校可好玩了,有美丽的校花,还有球场上挥洒汗水的校草!”通灵宝玉的形象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说这话的时候小脸蛋红扑扑的看上去可爱极了。
不过叶筝不吃这一套,因为这货只是一件宝物,并没有特定的形象,他可能今天是个五六岁的小丫头,明天就是一个十一二岁的美貌少年,后天是个老爷爷,随便他怎么变幻。
不过只有叶筝作为他的主人才能看到他。
“你小说看多了吧。校花不就是我吗?”
叶筝扭头看了他一眼,通灵宝玉顿时一僵。
是这样没错,原主叶筝出身豪门,相貌也长得好。诺斯丁的校花排名榜她是赫然其列的。只是自从丁慧琴进门后她的性子变得骄纵任性了许多,在学校也没什么真心的朋友。
重点也是因为她性格单纯,很容易被人当枪使。平时跟一些白富美斗斗嘴一起吃吃饭是有的,要多真心还真没有。
偶尔还被人当枪使,然后又被脑残惦记上恨上之类的,她自己反倒是没什么感觉。
老祖宗眼底毫无波澜。
等着吧,老祖宗是不可能受欺负的。当枪使?不存在的。
叶筝刚打开车门就看到了丁筠和丁文杰都坐在后座上,眉头微微皱了皱。
“姐姐,今天我和弟弟都去诺斯丁报到。”丁筠微微有些得意的看了叶筝一眼,好像在说,看吧,就算你不同意,我和弟弟还是进了诺斯丁。
“哦。”
叶筝对这丁家姐弟去哪里念书还真的一点意见都没有。这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说的好像进了诺斯丁就能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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