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案子

    第四百一十四章 案子 (第2/3页)

自己的能力显然有些捉襟见肘了。

    后世的经验,不能完全照搬照抄过来,他这个帝国的开创者,只能依靠自己真正的能力尽可能的让这个国家运转下去。

    蜡烛的火焰是不是发出噼啪声,跳动的烛焰将杨浩的影子在墙上拉的细长。

    杨浩展开一份奏折,在这份奏折的封皮上写着刑部的字样。

    这上面记载着等候秋后处决的犯人名单。

    处决一个犯人,按着齐国的律法是需要层层上报,最后交由杨浩批复之后,才能处死犯人。

    这份名单上,记载着这些犯人因为犯了什么事,而被判处死刑。

    杨浩看的很仔细,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若是因为自己的大意,而出现了神恶魔冤假错案,这是他无法容忍的。

    今年等待处决的犯人一共有四人。

    一名犯人因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而被当场抓获。

    另一份犯人名单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一男一女,被判处死刑的原因,让他不由的皱起了眉头。

    这名犯人根据资料,是一名十六岁的女性,被判处死刑的原因是通奸。

    原本这没什么,但是关于审判记录,记载却是让人疑窦丛生。

    杨浩拿着笔迟迟没能写下一个斩字。

    将这个犯人的资料抽出来,放在一旁。

    最后一名犯人是一名苗人逃犯,从战俘营逃走后被人举报后,被当地官府缉拿归案,这中罪名是妥妥的死刑,杨浩毫不犹如的批了一个斩字。

    最后,杨浩又拿起那个通奸案资料。

    这份犯人资料上写着,人犯,荆州通榆县三川镇人氏,十六岁,务农为生,年初嫁与同镇猎户缟,十四年五月,被其夫发现与其邻冉有奸,数天后,二人合谋将缟杀死于家中,后被抓获。

    案子记录很是简单,根本不像另外两个案子,有着详细的抓捕过程。

    而且若是按着这记载所说,这女子与人通奸,若是被其夫发现,必然会在当地引起不小的风波,怎么可能数天后两个才将其杀死。

    按着大齐律法,通奸罪无论男女可是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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