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该我上场表演了

    第37章 该我上场表演了 (第2/3页)

那时他刚接触摇滚音乐不久,还不会弹贝斯,更没有组建起自己的乐队。

    还记得他写这首歌时,是在盛夏的一个清晨,他满身是汗的从睡梦中醒来,去卫生间狠狠的搓了把脸,然后打开冰箱拿了瓶冰镇可乐“咕咚咕咚”的往胃里面灌。

    就在这时,他隐约听到隔壁有个女孩子很大声在唱歌。

    彭柯南好奇的打开门走到阳台,果然听到隔壁的女孩在很大声的唱艾薇儿的《Hot》。

    艾薇儿是个比较有意思的巨星,早期她的打扮很有朋克风格,音乐作品也偏向于流行朋克,但她却说自己的作品并不是朋克,并且她还说自己是典型的乖乖女,确实和朋克歌手格格不入。

    彭柯南之前没怎么听过这类风格的音乐,他因隔壁女孩的歌声而生出了心动的感觉,并第一次出现想要写歌的冲动。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彭柯南完成了他人生中第一首原创歌曲。

    虽然彭柯南和隔壁那个女孩并没有后续故事,但就是在那个清晨之后,他爱上了朋克音乐,开始到处找朋克乐队的歌来听。

    Green Day(绿日乐队),Sum 41,Paramore(帕拉莫拉乐队)……

    那时候网上的音乐资源还不够完善,磁带还没被淘汰,光碟还是主流,凡是能够找到的朋克乐队专辑,彭柯南都会想尽办法弄到手,并终于在一年前组建起了自己的朋克乐队,只可惜他们和大多数的国内朋克乐队一样,最终难逃解散的命运。

    乐队解散就已经让彭柯南很难过了,偏偏自己又很不甘心的跑来跟人赌斗,输掉了自己的贝斯不说,还输掉了他尊严。

    台上的破风车乐队很快便完成了那首原创歌曲的表演,现场的气氛已经被彻底点炸了,几乎所有的声音都在喊着“破风车”。

    大毛扭头看了刘敬信一眼,扬起嘴角笑了笑,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然后拔下插在吉他上的线,带队从另一侧离开,把舞台让了出来。

    刘敬信道:“兄弟们,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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