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同舟共济”

    第二十一章 “同舟共济” (第2/3页)

    “这是啥规矩?”

    “这是行规。”韩秀峰看火候差不多了,把剩下的木屑放到一边,直起身解释道:“我之所以敢断定钱掌柜和梁掌柜打不赢,不只是确实有这个行规,而是大老爷前些日子刚判了一个官司。依例而不是依律,并且那个官司比这个官司看上去更不会输。”

    “啥官司?”潘二这次是真好奇。

    韩秀峰并没有直接说那个官司,而是反问道:“潘兄,一斤多少两?”

    潘二不假思索地说:“十六两。”

    韩秀峰又问道:“要是走马的豆腐店,收人家一斤豆腐的钱,却只给人家十五两二钱的豆腐,你说会咋样?”

    “不晓得没啥,晓得还不砸了他的店,乡里乡亲的,谁敢短斤少两!”

    “可是城里有家磨坊就不是一斤十六两,而是一斤十五两二钱,并且全城就他这么一家。前些日子遇到几个较真的,被那几个较真的人给告到了衙门,你晓得县太爷是咋判的。”

    “咋判的?”

    “判较真的人输,判磨坊赢。”

    “县太爷是不是不识数,这官司咋能这么判!”

    韩秀峰拍拍他胳膊,笑道:“县太爷识数,就算县太爷不识数他那些幕友也不可能不识数。之所以这么判,是因为乾隆十二年,时任重庆知府认可他家的这个做法。乾隆四十四年,时任巴县正堂也认可了,据说还给他家颁了个‘秤并铁制每斤只有十五两二钱’的公文,有案在册的。所以现在的县太爷只能萧规曹随,也认可他家一斤只给人家十五两二钱。”

    “这也太荒唐了……”

    “少掌柜,别少见多怪,这是城里,不是走马。要说荒唐,荒唐的事多了去了,估计到了京城会更多。”柱子走了过来,又给他泼起冷水。

    “我跟四哥说话,有你啥事?”潘二一如既往地不待见柱子。

    “这是我家,我说句话还不行?姓潘的,给我听清楚喽,这是看四哥面子才让你住这儿的,要不是四哥,我早把他打出去了!”

    “你个小仵作,打个我瞧瞧,我看你是皮痒了!”

    这俩人就尿不到一个壶里去,韩秀峰不想被他们搞得鸡犬不宁,回头道:“好了,都少说两句,去洗手,洗完手吃宵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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