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章 逍遥洪七
一百一十章 逍遥洪七 (第2/3页)
上了这个美食大过天的男人,只得无功而返了。
没了女人做菜给他吃,他就走遍天下去觅食,顺手行侠仗义。御膳房也闯过了,还留下了狐狸大仙的传说。他在皇宫的一年里,皇帝小子就再没吃过鸳鸯脍——无意中再次证明了一点:在《射雕》的世界里,华山绝顶,是能与紫禁之巅分庭抗礼的。
后来遇见了黄蓉,更是了不得。这一老一小,害读者吞了多少馋涎——蓉儿做菜的本事自然是天下第一,但也须经过七公这个吃货中的状元来品题,才有了“玉笛谁家听落梅”,“二十四桥明月夜”这等好菜,换了郭靖,怕只能剩下一味“牛嚼牡丹”了。他吃得高兴,也教了郭靖降龙十五掌。看似是他轻易交付了绝学,但遇上蓉儿后,他一生牵肠挂肚的两件大事——丐帮与美食,从此就有了着落。到头来,还是他赚了。
写到这里,忍不住插一句。前日读蔡澜先生的《暖食》,先生笑言:身为一老餮,常被人质疑会吃而不会做,所以有人请他下厨,从来都不会推辞。不知道洪七公可否有类似的遭遇。他曾被黄药师带到桃花岛治伤,小住半年。岛上哑仆,一时死尽了,无人做饭,却不知道东邪北丐,到底谁掌灶?而洪七公,又可否有过一展身手的机会?
恶搞原著的电影《东成西就》,却让洪七不爱美食爱表妹,把一首《我爱你》唱得飞天遁地。虽然屡遭嫌弃,但仍不屈不饶——虽然把“食”和“色”倒转了过来,但这份一往无前的热情,确实得了洪七公的神髓。《射雕》五绝,各有各的放不下,也因此各自磕得头破血流。唯有他洪七公,选了永远不会辜负人的美食。不知要说他幸运,还是要说他聪明呢。
毕竟和食物打交道,终究要比和人打交道容易许多。虽然他总是那副嬉笑怒骂的样子,但似乎总有一道界线,横在他与旁人之间:在帮众眼里,是“帮主他老人家神龙见首不见尾”;郭靖磕头叩谢他教授武功,他便磕了四个响头还礼。蓉儿最是招人疼,洪七公这没成家的中年老男人,竟把她当女儿待,一句“好孩子别哭,师父疼你”,把黄药师口吻学得十足十,但真到了靖蓉两人成婚时,他只留了油腻的三个大字“我去也”,也不知道是用鸡腿还是猪蹄写的,又一次不知去向。
读《射雕》,我看见的洪七公,似乎一直在路上。他身上,好似有着挥之不去的世俗烟火气(毕竟中餐油烟重),间或还有温情流露,但除了美食,再也没有什么能让他停住脚步,只留下飘渺的背影和传说。他年轻时练的武功,名字就叫做“逍遥游”,后来又换了阳刚纯粹的降龙十八掌,却更加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不知金庸写他武功的变迁,是否要与“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学无穷者”的境界暗合?
有人索性拿他与黄药师作比,说黄药师做作太多,看似有海上桃花源可住,却不是真隐士,倒不如他任性自然。但在我看来,这两人,都是人间的绝顶之人,本无高下,只是遭际不同,乃至心性有别——黄药师出身世家,幼时顺遂,少年热血,入世后却屡遭磨折。偏偏他又太过聪明敏感,本能冷眼看破,偏偏热肠挂住,教他进退两难,虽然有着出世的外表,却依然在红尘里挣扎浮沉,活得煎熬却又真实;洪七公却恰恰相反,他幼小时适逢家国巨变,一家人尽数沦为金国奴隶。他幼时便尝遍世间百态,从而对这世事洞若观火,却没有变得如黄药师般偏激,反而对这人生,这世界,始终以平和宽容的姿态相待。就连临终前,还能与老对手欧阳锋尽泯恩仇,含笑而逝。若说黄药师的活法教人心疼,而他洪七公,却让人不得不佩服。
前世在读《射雕》,我望见的是他立于华山绝顶的身影,得以与他共赏这山河浩大,云海苍茫;但如今,我却只恨自己厨艺不精,就连叫化鸡也不会做,更别提让他情不自禁地现身,道一句,“撕作三份,鸡屁股给我”——他在红尘中行走,但我却无法看清他的去处。他像个早已获知终点的旅人,只是选一条最适意的路线来走,随身行囊,不过一个酒葫芦和一根不离口的鸡腿,步履悠然,而又无半点窒碍。但我这真正的俗世之人,却注定要与他错身而过,只能目送着想象中他的身影远去。
洪七公,前路漫漫,你这位红尘过客,可真是人生一逆旅,他亦是行人 。
他也具有人情味,洪七公好吃,这是毫无疑问的事,他可以为好吃而误了一件要事,事后砍下了自己的一只手指--那是表示惩罚,并不表示后悔,这一点不可不知,因为在断指之后,他好吃如故。以后,在美食和重大事务之间,叫他作选择,只怕他一样会就美食而舍要事,至多事后再砍一只手指,有什么大不了!
他也率性而为,洪七公肯随便把自己的生平绝学来换美食,真正是率性而为,这种自然而然的潇洒,比起黄药师的处处做作来,一个高,一个低,再明显也没有。洪七公的可爱之处,也在这里。不过洪七公的洒脱,还未曾到极点,他对于当年未曾得到武功天下第一的称号,就“后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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