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割发代首

    第七十四章 割发代首 (第2/3页)

胡须,制止道:“不可!主公所犯之罪,虽是间接造成,但身为主帅,罪加一等,严重之极,不杀不足以慑军心,不足以振军纪!”

    众将一听,眼睛通红,好似吃人般圆瞪着官宁,好似在说,如果你说不出一个子丑寅卯,当心你狗命。

    第二师长周文怒气冲冲,冲前用手抓住官宁衣领,吼道:“你想杀主公,我看你是找死!”

    李天见状,怒喝道:“干什么,快快放下官教司!官教司怎么会害我!”

    李天急忙走上去扶着官宁,官宁惊魂未定,感激地看了李天一眼,他以为众将活撕了他。

    官宁整理了一上衣服,拱手对着李天道:“自古刑法是不对最尊贵的人使用,主公自然不可以自杀,然可自刑,割发代首,以正军法!”

    此言一出,众将登时微开眼笑,纷纷称赞官宁,乃太公张良再世不及也!

    贾羽和徐庶一听此法,登时眼前一亮,纷纷向官宁注目,暗想,这里也不是没智者!

    李天听到官宁此言,心里暗爽,自古刑法是不对最尊贵人使用!

    这时他想起了割发以代首的典故,三国演义中曹操发兵宛城时规定:“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于是,骑马的士卒都下马,仔细地扶麦而过。可是,曹操的马却因受惊而践踏了麦田。他很严肃地让执法的官员为自己定罪。执法官对照《春秋》上的道理,认为不能处罚担任尊贵职务的人。曹操认为:自己制定法令,自己却违反,怎么取信于军?即使我是全军统帅,也应受到一定处罚。他拿起剑割发,传示三军:“丞相踏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首。”

    古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割发可以算是不孝之大罪,所以曹操就在军前割发代首以明军纪。

    嘿嘿,这现在已不是曹阿瞒的专利了,乃是我李天的专利,也许这方世界后世也会记载着我李天割发代首的典故!

    同时心里暗笑,割发代首典故在现代已经演变为对贪官污吏的处罚捉小放大的调侃,但以现代的眼光,看到的却是特权的彰显。

    这方法正是自己想到的,想不到官宁居然提出这计策,不错,有前途,看来要多多压榨他才行!

    在现代如今,不少特权人士也玩起了割发代首的游戏,当违反了纪律甚至法律时,只是象征性地道个歉或以内部处分形式代替法律的惩罚,个别被免职的倒霉蛋,风头一过就又走马上任。在这种特权之下,普通公众自然是十分不满,却又无可奈何。正如曹操的马是受了惊,情有可原,谁又没有“割发代首”的可原之“情”呢?

    李天想到这里,道:“作为主公的我违反军纪条令,本当斩首号令,然自古刑法是不对最尊贵的人使用,今割发以代首。”

    说完顿了一下接着道:“为了彰显军纪,以慑军心,教育众将士,行刑将在军校内执行,行刑结果以传三军!”

    官宁、贾羽、徐庶、何则等智谋之士眼前一亮,心里对主公的这波操作暗暗佩服不已,不但震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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