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抱抱我
147:抱抱我 (第2/3页)
上去帮忙,可受伤严重,几乎不能动弹。
与此同时,姜无重的灵莲已再次集出强大的力量在手心之中,不过,他却没有下一步动作。
乞死婆余光中,知道威胁存在,她并不惊慌,阴笑着提醒道:“广目王,这魂链此时,连同我魂与她之魂,两魂相通,同生同死!你赶紧你让她将魂灯给我,今天这事儿就算完了,不然你来对付我,她也必死!“
姜无重自然知道乞死婆的那条魂链名叫万鬼锁魂链,顾名思义,可锁万鬼,不仅能锁鬼,还能锁人魂,秋葵此刻被她锁住魂,她便与秋葵灵魂相通,他若施法对付乞死婆,秋葵会比乞死婆先承受伤害。
“凤秋葵,你还等什么。把魂灯给她啊,你不想活了吗?“代碧萝倒不是为她担心,而是见不得仙主因秋葵而为难!
凤秋葵没理会她的话,她握着魂灯的手已发青,脖子也被魂链缠得呼吸困难了!
姜无重也没想到,她竟如此倔强,忍不住开口命道:“把魂灯放开!“
秋葵声音颤抖问:“你??是怕执魂死了吗?“
下方未回答,但答案显而易见。
她心头苦笑,从前她因为自己一无是处而自卑,拼了命的精进修为;如今,得知自己是他需要的执魂,却开心不起来。
她宁可她是个一无是处的孤女,他护她保护她,都仅仅是因为她是她,而非执魂!
可又能怎么办呢,真相就摆在面前,无法改变。
“把手放开!“姜无重再一次命令她。
秋葵不放,她问:“你们知道什么叫执魂吗?“
姜无重双眉一蹙,乞死婆收了笑。
“执魂就是用不放手!“她的声音,满是嘲讽。
她讽刺乞死婆,更讽刺广目王,他们明明都知道她是执魂,却妄想她放手?
地狱五百多日断筋剔骨之痛,也未让她低头,就这一根锁魂链便想让她放手?
休想!
姜无重一句话也没说,他早该料到会是这个局面,他无动于衷的引灵莲的力量朝秋葵手中的魂灯而去!
一瞬间,秋葵用尽全力护着的魂灯,就那样熄灭了!
她双眸中,属于魂灯的光也熄灭了,一并消失的,还有她坚持守灯的信念,她眸中魔气沸腾,身体内因愤怒而产生的力量也在肆意窜动着。
乞死婆感到不妙,没想到秋葵那双赤魔眼中的魔气如此强烈,她收紧了手里的魂链企图以此控制秋葵。
但秋葵再无需护魂灯后,她的双手紧紧抓住魂链,手掌上属于她的至阴之血正一点点融入魂链之中。
“你??“乞死婆对凤家的走阴秘术十分了解,她感到秋葵的血正在逐渐渗透她的灵体,立即想松开魂链,但已晚了,秋葵抱住与她灵魂相同的魂链以低沉声音念道:“我以凤主之名,命你怨气归我所有--“
接着,所有人看到,她双目中的魔气顺着魂链向乞死婆而去,就像上次在结界中,她度化赵衾钰一样,她的力量将乞死婆包裹住,她看到许多有关于乞死婆从前的过往,也知道了她如何用人魂在阳间修炼的过程。
不过,这乞死婆的修为极高,虽然秋葵通过赤魔眼吸纳了她大多数鬼怨之力,但她并不肯诚服,竟挣脱了秋葵。
姜无重瞧准时机,见她们分离开来,立即引灵莲朝乞死婆袭去,乞死婆灵体大伤,猝不及防被姜无重给控在半空中。
秋葵也在这过程中,从梁上掉落下来,大胡子感激跑来扶她。
秋葵感觉赤魔眼中魔气太甚,怕伤了大胡子,她立即转过头去,“别靠近我!“
红姑也嘱咐道:“你别靠近主人,她此时身上的魔怨气能要了你命的!“
大胡子吓得赶紧退开来!
那头,姜无重控住乞死婆以后,代碧萝也走进啦,拿出太乙寻踪,施法帮忙。
乞死婆虽被他们合力困住,但却并不求饶,她不停的挣扎,企图挣脱束缚。
“凤秋葵!去捡她的锁魂链!“姜无重吩咐道。
秋葵抬起眼帘,咬牙站起来,捡起掉落在地上的锁魂链。
奇迹的一幕发生了,当她拿到那根万鬼锁魂链时,链条便像一条无形的蛇,绕着她的左手臂,消失了!
“锁乞死婆!“姜无重又一次开口。
她还在琢磨那魂链去了何处,听这话,立即开了窍。
那魂链莫非已归她所有?
可这如何用啊?
她甩了甩手,毫无反应,姜无重等得失了耐心,加重语气提醒道:“用意念!不可分心!“
她没应,深吸一口气,向前走了两步,抛出左手,便见手腕中有条链子飞了出来,朝乞死婆那边飞去,任由乞死婆如何挣扎,魂链将她捆了个结实。
姜无重与代碧萝一同收了手中的法器,松了口气!
红姑拖着受伤的灵身站在秋葵身后,取笑道:“死老太婆,你倒是继续嚣张啊!“
乞死婆不服道:“我修为已至玄章,你就算暂时困住我又有何用,以你目前修为,根本不可能降得住我!“
她说得不错,若不是有这条万鬼锁魂链,根本也困不住她。
秋葵掏出原本用来装红姑的魂袋说:“现在降不住你,就等到降得住你的时候,到那时候,你就与这条链子好好呆在魂袋里吧!“
说完,她将魂袋扔过去,将乞装进了魂袋内,收紧以后,她将魂袋揣进袖囊中,立即跑到卢姨床前查看。
结果大家都知道,卢姨死了,此时,她的魂就站在床榻边,望着这凌乱的房间不知所措。
“丫头??我回不去我的身体了!“卢姨显然已知自己已死了,她看到秋葵那么拼命为她守魂灯,断气那时,她努力想回到自己尸体里去,可已回不去了!
秋葵难过的看着她,虽然她是走阴人,见多了人之生死,可她任然学不会真的看淡这个过程。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