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 郑屠死得冤

    二十 郑屠死得冤 (第2/3页)

邻居并十来个火家,那个敢向前来劝。两边过路的人都立住了脚,和那店小二也惊得呆了。

    郑屠右手拿刀,左手便来要揪鲁达;被这鲁提辖就势按住左手,赶将入去,望小腹上只一脚,腾地踢倒在当街上。鲁达再入一步,踏住胸脯,提起那醋钵儿大小拳头,看着这郑屠道:“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户,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镇关西’!你如何强骗了金翠莲?”

    扑的只一拳,正打在鼻子上,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

    郑屠挣不起来,那把尖刀也丢在一边,口里只叫:“打得好!”鲁达骂道:“直娘贼!还敢应口!”提起拳头来就眼眶际眉梢只一拳,打得眼棱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红的、黑的、紫的都绽将出来。

    两边看的人惧怕鲁提辖,谁敢向前来劝。

    郑屠当不过,讨饶。鲁达喝道:“咄!你是个破落户!若只和俺硬到底,洒家倒饶了你!你如今对俺讨饶,洒家偏不饶你!”又只一拳,太阳上正着,却似做了一个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鲁达看时,只见郑屠挺在地上,口里只有出的气,没了入的气,动掸不得。

    这段文字曾写入中学课本,毫不夸张地说,有上亿的学生看过读过,听过老师讲过这段精彩的文字,当时的结论是:鲁智深的行为是除暴安良。除的“暴”当然是郑屠,安的“良”当然是金翠莲。见义勇为者,当然是鲁智深。

    成年之后,我反复看了多遍,总觉得不是那么回事。那“暴”不是郑屠,而恰恰是鲁智深。也许人有会说:郑屠手里有刀,还干不过人家,被打死活该!——这就是一种弱肉强食的逻辑。谁的拳头硬,谁就该活;谁的拳头软,谁就该死。

    郑屠在鲁智深跟前,就是一个“弱势群体”,虽然他手下还有几个伙计。一大清早,鲁智深就不是来买肉的,是来找茬的。主动挑起事端,就是要打死郑屠。

    书中写得明明白白“郑屠开着两间门面,两副肉案,悬挂着三五片猪肉。”

    郑屠充其量就是一个小个体户、小私营主,靠卖猪肉养家糊口的,看不出有半点骄横,自己要亲自干活的。他不像西门庆、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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