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欧阳平确定范围同志们进驻秣陵
第六章 欧阳平确定范围同志们进驻秣陵 (第2/3页)
子蒙在长期的刑侦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所以,在“6.27”无头案的侦破上,他不会丢掉这个看家本领。
第二、三、四路,深入到花神镇、秣陵路和十三营,召集居委会主任开摸排会。
第三、具体安排如下:
第二路,赵子蒙、萧老到花神镇,由秣陵路派出所的刘大强同志协助。
第三路,令狐云飞、萧路含和马明龙在秣陵路调查。
第四路,项代沫和林狄到十三营,由秣陵路派出所的边希望同志协助。
让我们先跟着赵子蒙和萧老、刘大强到花神镇去看看,至于其它几路的情况,我们和赵子蒙一起听汇报。
在出发之前,笔者要补充交代两件事:
第一件事情:按照王局长的指示,同志们住进了秣陵路派出所(七月二十九号的上午,同志们就住进了莫林路派出所)。
秣陵路派出所的位置在秣陵路的西路口,这里距离柳叶渡最近,站在派出所三楼的走廊上,能看到柳叶渡八柱草亭,包括来往于河两岸的渡船。更能看到河对面的马婆婆庵和远处的清凉山。
马明龙把同志们安排在三楼,这也是一幢砖木结构的老式建筑。这里在解放前是秣陵镇的镇公所,解放以后,秣陵路划归白下区,镇公所便成了派出所,三楼有一个值班室、一个小会议室和一个大会议室。
马明龙把林狄安排进了值班室,萧老和欧阳平、令狐云飞安排在小会议室,其他人安排在大会议室。几张长条桌拼在一起,铺上被褥,放几床被子,就成了睡觉的床了。
第二件事情:
赵子蒙亲自到市秦南河治理委员会去了一趟,秦南河第一阶段的清淤工作即将结束,下一步的计划是分段围堰,吸水清淤,因为案子的原因,欧阳平建议,围堰清淤的工作能不能先从秣陵路和十三营之间的河道开始呢?
高主任召集其它领导和工程师开了一个碰头会,决定采纳赵子蒙的建议,先从5号河段开始围堰清淤(秣陵路河段被标注为5号河段)。
欧阳平的目的非常明确:6.27案是一个无头案,死者的脑袋在什么地方呢?这谁都不知道。如果能找到死者的脑袋,案子就有了实质性的转机,死者的尸身在这里,死者的脑袋会不会在案发现场附近某一个地方呢?
所以,赵子蒙和萧老寄希望于围堰清淤。赵子蒙和萧老无法断定死者的脑袋在什么地方,如果赵子蒙的建议和治委会原来的治理方案不冲突的话,围堰清淤的工作率先在5号河段进行,应该是一种不错的选择,这样,既不会打乱秦淮河的治理方案,又很好地配合了案子。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赵子蒙和萧老跟在刘大强的后面朝柳叶渡走去。走在河堤上,远处,在一片丛林之中,能隐隐约约地看到城墙的轮廓线。丛林所覆盖的是一片高低起伏的山丘,在秣陵路和柳叶渡之间,是一个较为开阔的地带,树下暴露在草皮下的土是黄颜色。那块城墙砖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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