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九章 乐极生悲

    第二百六十九章 乐极生悲 (第2/3页)

可以考虑让其退线……

    龙书记其实早有此意:通过这几个月的观察,他发现黎影思维敏捷、处事公正、人品端方、勤敏扎实,确实是个难得的德才兼备的人才。而且,通过黎影介绍邢利华来投资这件事,他隐隐约约感觉到:黎影的后台和背景可能相当大。否则,邢利华等人不可能对他这个后辈小子如此恭敬、如此尊重。上次在酒桌上,他就听邢利华提起过:黎影给国际著名导演谷黎明和香港大明星宁青等人治过病,是他们的救命恩人。而谷黎明等人,与京城的高官以及他们的子弟是经常来往的,其影响力绝对不可低估……

    因此,当县委副书记和组织部长来向他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他只是问了一下相关的组织程序和规定,并问组织部长这样做符不符合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

    组织部长回答说:黎影同志是由副职提为正职,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必须要有两年以上的副职实际任职资历才可以提拔。但是,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上又有一条明确的规定:“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黎影同志既符合“特别优秀”的条件,又符合“工作特殊需要”的条件:因为现在吴水的招商引资工作确实离不开他。所以,提拔黎影同志属于破格提拔范畴,完全符合党的用人原则和相关规定……

    龙书记心里清楚:县委副书记和组织部长之所以如此卖力地为黎影的提拔操心,并引经据典地为他的破格提拔找依据、找理由,是因为黎影给了他们想要的东西——新制药厂的股份,那也是他们今后发家致富的希望。如果把黎影捧上去了,对他们都有好处。

    当然,他自己也是一样:他的老婆周怡手里就有黎影开具的100万元的股金条子。这一百万元,是他们举全家之力凑拢来的,也是自己今后一条正当的生财之道。

    提拔黎影的建议在常委会之前召开的书记碰头会上很容易就通过了。但是,在组织部对黎影进行考察时,县委办的副主任钟春华、行政组组长王明辉却提出了激烈的反对意见,理由是黎影到县委办刚刚工作半年,而且还曾传出过和某人的绯闻,这样资历浅、又有作风问题的年轻干部,再怎样也不能提拔。

    当考察组把钟春华和王明辉的反对意见带回去给组织部长看时,组织部长轻蔑地一笑,说:“提拔黎影是县委全体常委的一致意见,这两个人想干什么?你们明天把他们喊到我办公室来,我亲自来跟他们谈。他们说黎影同志有作风问题,我倒想问问他们:他们是听谁说的?有什么证据?如果他们拿不出真凭实据,那他们的人品和官品就有问题,是典型的传谣信谣、诬告陷害。”

    第二天,钟春华和王明辉便被先后叫到组织部长办公室。两个人都是忐忑不安地进去,最后又灰头土脑满脸沮丧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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