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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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因爱情而起,借亲情之手,做下龌龊勾当的故事。手机端
十八岁的an因为一杯血腥玛丽在她工作的酒吧博出了名头。我相信即使没有那杯酒,没有这一手好绝活,从她如今的好模样里,也不难想象,十八岁的她本身就是一杯上好的血腥玛丽。
出名,迟早的事。
这一点,从an简单的讲述中窥视一二。
“我换男朋友的速度就跟我调酒的动作一样干脆、利索。我以为我爱过很多人,但事实证明,我不爱任何一个人,除了我自己。直到二十岁,遇上一个混蛋。”
这个混蛋,便是莫经理的弟弟——莫哲。
莫哲上有两个哥哥,与寻常人家的孩子不同,莫老太太生下他时,莫总十五岁,初中刚结业正忙着上高中。
说白了,这是一起典型的老蚌生珠成功事例。
“我遇见他的时候,他二十三岁,打扮寒酸,口音怪异,典型的乡下人。”在摇曳的鸡尾酒中,漂浮着一张不是很情愿追溯过去的女人的脸:“带他来的人,是个大他好几岁的女人,这个女人一身名牌,出手阔绰,吃喝玩乐样样精通,跟他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但中国人不总说,有缘千里来相会吗?两个世界的人又怎样,有缘就行了。”
故事本身就是一个很庸俗的故事。
不学无术以至多番留级的官二代小姐,爱上了勤敏好学长相清秀的穷小子。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穷小子志不在官二代。大学毕业前夕,官二代小姐借口一场名不副实的散伙饭,想让穷小子乖乖示范,却阴差阳错的让穷小子遇见了妖艳风情个性张狂的调酒女。
最要命的是,他对她一见钟情。
“比他更穷酸更清秀的男人,我见过。”说完这句话,an的鸡尾酒已经见底,她干脆停下来,仰起脖子喝光了最后一滴:“比她更有势更霸道的女人,我也见过。”
比喝醉更痛苦的,是喝不醉。
an此刻的痛苦大概就是源于她喝不醉。
我不过是跟姜北笙交换了一下眼神,她就起身走到壁柜前,柜门一拉,似乎从里面拿了点东西。待她再转身回来,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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