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贼公贼婆
第254章 贼公贼婆 (第1/3页)
第255章
戎族的王城位于草原腹地,依湖而建,那片湖就是戎族的圣湖,唤作女儿湖。出夕照关到女儿湖,大概要走八百里,中间是无边草原。
关克乐是跑这条路的行商,帝国的铁器、茶叶、绸缎在戎族可是抢手货,而戎族的皮毛裘革在帝国也能卖上好价钱。只不过,帝国不许和戎族经商,关克乐这种行为属于走私。
关克乐只是个小商人,整个商队不过十几个人。
“大家快点,天黑找地方歇脚,娘娘皮的,再敢偷懒,都让马贼把你们杀了。”
关克乐大声骂着,他赶着车,回头看了一眼,见道上行过来两个人。
男人牵着毛驴,女人骑在毛驴背上,那女人模样生得可是真俊,让人想看又不太敢看,再看男人模样,怎么说呢,感觉有些不太搭。
“兄弟,往哪儿去啊,一起走吧?”
草原上可能走几天都见不着一个人影,只要路上碰见,对方又不是马贼,那就不介意一起走,若有某一方缺少口粮的,给吃给喝都不是太大问题。
男人笑了笑,道:“不了,不太方便。”
“有什么不方便的,这条路上可是有马贼,你们两个人,不怕撞见马贼么?大家一起走,还是有个照应。”
程大雷说得不是不太方便,而是不太安全。听到这话他顿了顿,道:“你们难道不怕遇到马贼?”
“嘿,老哥我有刀啊。”关克乐显然是一个自来熟,立刻已经与程大雷称兄道弟起来,他道:“不瞒兄弟说,老哥我练过五年刀,平常的马贼根本不放在眼里。”
程大雷看了看他,下意识点点头:“蛮好,蛮好。”
“兄弟,咱们一起走吧,看上去你也不像坏人。”
关克乐正说着,忽然见男人已跃上毛驴,和女人双乘一驴,遥遥离去。
“唉,不想交朋友呐。”关克乐道:“不过,这头毛驴还真是快啊,一般的马都赶不上。”
他招呼伙计继续赶路,其实做这种买卖,是拿命还钱,真如果撞上马贼,一条命也就埋在草原了。所以大家一路上最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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