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权 位

    第十一章 权 位 (第2/3页)

的,根基还没有打稳啊。

    所以,嬴政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最为稳妥的扶苏。在嬴政弥留之际,他下达了最后一份诏令,命令扶苏马上回首都咸阳继承皇位。在嬴政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考虑的依然是秦朝的千秋万业。

    【赵高】

    但这份诏令最终并没有发出去,也没有对外公布,而是被一名宦官截留了。这名宦官就是后来被臭骂千年的赵高,此时他的职责是负责监督和传递皇帝的信函及给诏令加盖御玺,这是个重要岗位。

    赵高,他曾是皇子胡亥的法律事务师傅。他对秦朝的法律事务很熟悉,这是秦朝最为看重的一项技能,因为秦国历来是崇尚法制的国家。秦朝认为,只要把法律的程序都弄清楚,所有人都照着法律的条文来做,那么国家就会顺利的运转下去。他的书法写得也很好,参与过秦帝国统一文字工程。

    对法律熟悉,也就意味着能够掌握国家的运转。书法精湛,也就意味着能够迅速进入领导的视野。赵高明白这层道理,所以他很刻苦地学习法律和书法,试图通过学习法律和书法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从这个层面上来,宦官赵高和丞相李斯其实是同一类人,都是渴望改变自己的命运,掌握一个好的平台。所以,赵高理解李斯,也看得出李斯的思虑。

    但赵高和李斯又有所不同。李斯学习的是法律的本质,是内在的修炼,实打实的功夫,是跟全国最好的法律教授学习的。而赵高学习的是法律的形式,是死记硬背,只是皮毛。赵高只知道法律是这样子规定的,自己这样操作都可以了。但是李斯还要研究法律为什么要这样子运行的,法律这样运行到底行不行,对国家发展、社会稳定有没有帮助,有没有贡献。

    赵高是法律工匠,而李斯是法律艺术家。

    这可能是因为李斯本身并无任何依靠,也没有任何资本,所以他才需要把自己的功夫学硬学扎实,这样他才能找到更好的平台,而且他的人身相对自由,可以放弃自己的本职工作去追寻自己的梦想,有充裕的时间去充实自己。但是赵高不行,赵高本身出身秦国宗室,家庭条件优越,却因母亲触犯刑法而受牵连,被扣留在皇宫从事低级事务。赵高的人身自由并不受自己支配,他不能辞掉自己的工作去追寻自己的梦想,他只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最重要的技能。

    【赵高】

    赵高实在是万分不情愿这份诏令最后送达到扶苏的手上,不仅因为他与胡亥的关系更为亲近,更因为他曾经犯下重罪而被扶苏的将领处罚,扶苏是绝对不会重用他的,甚至可能还会惩罚他。

    他的心里可没有家国天下,这些宏伟的概念他不仅觉得虚无缥缈,而且毫无益处。他只想保住自己的小命,只想稳稳的抓住权力。只有稳稳的抓住权力,才能保住自己的小命,这点他非常清楚。现在已经是人生的关键时刻,他必须想尽办法扭转自己的命运。

    赵高毫不迟疑,直奔胡亥的马车。见到胡亥,开门见山就说,“长子至,即立为皇帝,而子无尺寸之地,为之奈何。”(扶苏马上就要继承皇位了,而你将会一无所有,这下你可怎么办啊。)

    沉溺在悲伤中的胡亥还没反应过来,突然又要面对这样的人生难题,他实在感到有些诧异。胡亥其实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他根本没想到自己可以做什么。

    “父捐命,不封诸子,何可言者。”直到这一刻,胡亥内心深处都依然认为,父亲不分封土地给自己是理所当然的,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