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格拉纳达?伊布?
第四十九章 格拉纳达?伊布? (第2/3页)
转会毕竟是在交易球员啊,所以在交易主体上肯定还是和买车买房有所区别。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交易主体究竟有没有选择权。
说白了,如果你卖房子的话只是你和买家在扯皮,而房子自己肯定不会因为“我不要去那个人手上,他对房子不好,他不打扫卫生”什么的拒绝交易。
但球员就不一样了,两个俱乐部之间就算是一见钟情还对彩礼钱特别满意,但球员不点头谁也不能包办婚姻。虽然经常在足球世界里调侃俱乐部“黑店”、“超市”,但其实球员们手上掌握着去与不去的最终决定权。
当然,也有某些职业体育联盟是真正的“买卖人口”,比如北美的那几大球类联盟。无论是在NBA还是在MLB,球员交易的标的物实际上都是合同而不是人。
因此,只要两家球队达成一致完成了球员交易,新东家得到的其实是老东家与球员之间签署的合同,从而自动获得了让这名球员为球队打球的权利。在这一过程中,球员无法参与也无法拒绝,甚至有时候老板连通知都不通知,导致球员出现“我也是从报纸上才知道自己已经被交易去了美国另一边”的茫然。
不过,在足球世界里,这种“一觉醒来变了天”的情况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因为,一次正常的转会,需要买家俱乐部先和卖家俱乐部谈好转会费,然后再和球员谈好新合同,最终球员与老东家的旧合同作废、在新东家注册并且履行新合同的过程。
也就是说,与NBA直接交易合同相比,足球世界的转会其实更像是“跳槽”。
纪秦当初之所以要为武雷设置1500万的违约金,主要因为就是为了方便跳槽!虽然说对当时的武雷来说,格拉纳达是最好的选择,不出意外是不会再有大的变动了,但是纪秦还是留了一手。
1500万欧元的解约金,如果武雷表现出色,像现在这样,那么俱乐部给的合同就不能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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