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龙伏海日 第14章 卖出去两首歌

    潜龙伏海日 第14章 卖出去两首歌 (第1/3页)

    1996年2月14日,涿鹿。

    今天是西方情人节,但是这是几年后才会在内地流行起来的节日,现在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日子。

    良城到涿鹿的火车大概85公里的路程,中间经过六个大型镇子,良城三个涿鹿三个,而只有王子彦家所处的碾庄镇有一个火车站。

    碾庄镇是一个很大的镇子,很大很大,几乎比的上蘇省南部一个小型县城的面积。

    在街上吃了早饭,上午8点35分,王子彦踏上了前往涿鹿的火车,目的地是距离涿鹿火车站不远处的东方红大厦15楼的一间叫星火的录音棚。

    星火是一间比较专业的录音棚,按照接电话的人的说法,他们曾经为一些著名的音乐人进行过录音,而且录音棚的老板就是一个乐队的主唱。

    10点整,背着背包的王子彦抬头看了看门上的牌子,确定了没跑错以后就推门后走进了这家叫星火录音棚的工作室。

    录音棚并不大,也就两百来个平方。

    老板姓曹,叫曹凯,也没坑他,只是录制小样,价格其实并不贵,编曲收300块一首,录音棚收50块钱一个小时。

    王子彦没啥意见,齐活后付款。

    把歌词交给曹凯去复印,然后跟着曹凯走进了唯一一间录音室。

    录音室分为内外两间,通过厚厚的玻璃墙相隔,里间大概十几个平方,外间较大差不多又三十多个平方。外间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仪器和乐器,有四个人正坐在那里,摆弄着手里的各种乐器,轻声交谈着什么。

    看到两个人进来,几个人抬头打了声招呼,然后便再次低下头开始摆弄自己手里的乐器。

    曹凯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把手里拿着的复印纸递过去一份,然后走到挂满乐器的墙边取下一把电吉他。

    趁着几个人翻看歌词的时候,曹凯指了指边上一扇厚重的铁门,示意王子彦跟着进去。

    王子彦跟着曹凯走进了录音室,然后把里面手里捏着的复印纸交给王子彦,然后又教会了他使用其中的设备,就把电吉他递给了他。

    王子彦看了看手中的电吉他,雅马哈的,不算顶级,但是也很不错了。

    刘凯见他熟练的调试电吉他,也就放心下来,转身推门出去了。

    看到曹凯对着他点头,他便拿起拨片开始按照记忆里的旋律,开始试着弹起了第一首曲子,齐秦的《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

    十分钟后,王子彦弹了三遍这首歌,感觉够熟练了,就又换了一首歌接着试弹。

    一个小时后,所有歌曲都基本熟练之后,王子彦放下电吉他走出了录音室。

    接过曹凯递过来一杯据说是保护嗓子的茶水,王子彦一边喝一边找了个椅子坐下来笑着道:“各位老师,咱们什么时候开始?”

    曹凯笑着道:“刚刚我们都听了,弹的不错,你休息一下咱们就可以开始了。”

    王子彦点点头,端着那杯水再次走进了录音室,然后一边坐在椅子上,一边等着外面的各位准备好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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