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14.3-B章:攀咬狂潮之十罪(2)

    短14.3-B章:攀咬狂潮之十罪(2) (第2/3页)

剿灭了一处贩毒的盗贼窝点,甚至有人为此牺牲,才终于缴获了贩毒的魔法道具。你经过了非常正规的守序,将这个危险物品上缴守卫队,并确定,已登记在册。没错,「刃盾慕风」也确实千辛万苦才缴获了一个魔法道具,是你亲自带到守卫队,盯着卫兵将其登记在册。

    你不可能在审判庭内撒谎,而守卫队也不可能将同一件贩毒用魔法道具连续登记两次。因此,只有一个结论

    ──目击者距离太远,看错了!他不能说谎,但不排除看错导致胡说八道!

    说罢,

    执法队六人议论纷纷,接过副队长呈上来的登记册,反复详细的审查,并没有发现卫兵徽章数目有误,更没有发现贩毒用魔法道具连续被上交两次。“来人,把那个添乱的蠢货目击者拖出去!”哭喊之后,审判庭只剩下死静。

    尽管,副队长还准备继续抵抗的证据,议长表亲也准备了其他杀招,却因为你的插手全都派不上了,前者自然狂喜不已,后者气得脸色发青。

    敲了敲木锤,

    “继续审判。前三项已经定案,第四项宣判无罪,现在开始第五项罪名!”执法队翻了翻手里的资料,指着议长表亲说道,“我们接到黑信,有人状告你──议政厅的议长表亲,「豢养危险怪物」,可有什么想说的?”

    “我?怎么可能!”议长表亲顿时恼羞成怒,猛然回头,用肥胖的手指指着你怒吼道,“一定是你!是你送的黑信!下作的莽夫!”

    你微微向后仰,避开了肥手所指。委实讲,你的位置真心不怎么好。

    肃静!

    肃静──!再吵直接处决!木锤被狠狠的反复敲打。

    副队长低着头,冷笑,彻底伸手拽松了自己脖颈前颇显装模作样的衣领:“王国律法规定,除守卫队或类似机构外,任何人任何情况不得私自豢养超过5级的怪物超过四十八小时,其中包括未受到法案保护的缺乏社会协调性、善良天性或最起码智商的类人种,当然也包括──至少等同于11级以上「厄喀德那」,一种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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