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桂南女王

    第117章 桂南女王 (第2/3页)

也不介意别人嚼舌根,每天若无旁人地跟着高务实出面接待前来述职的桂南土司,以地主身份给高按台一一介绍。

    她很清楚这些土司的德性,他们才不会在意她跟高务实有没有发生什么,他们只会在意高务实对她的态度够不够好、有多好,只有这一点才是关键。因为在张任病重之后,高务实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就相当于朝廷的态度。

    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高按台对黄家大小姐很是满意啊……

    于是短短几天下来,黄芷汀在桂南的地位明显提高,原本前几年大伙儿还只是把她看做思明府无人主事时期的一个临时过渡人物,将来不管是黄承祖重新振作,还是黄应雷“懂事”了,思明府都没她黄大小姐什么事,最终无非和某个土司联姻,生儿育女去罢了。

    可是现在看来,情况似乎有些变化,黄大小姐不仅代摄思明州务,她原本就实际代摄府务的身份也没有发生变更,这不由得让一部分目光比较长远的土司们产生了某些联想。

    莫非朝廷要废黜黄应雷甚至黄应聘的继承权,转而让黄芷汀将来袭职?

    这可不是什么天荒夜谈,朝廷是真的有这个权力的!

    土司虽然是土皇帝,但除了在明初的时候之外,后来的袭职被朝廷管控得越来越严,比如高务实刚刚编纂完的《大明会典》中就有很多明确的规定。

    如袭职年龄规定方面,永乐十五年时规定土司子弟年满十岁可以袭职,但到了弘治二年,则改成了年满五岁可以勘定立案、十五岁以上可以袭职,如年未及则令协同流官管事等等。

    又如袭职程序,按血统论袭职固然是一个方面,早期土司袭职必须亲自去京师服阙,拜见皇帝之后一切无误,才能袭职。到了正统六年,开始“就地袭职”,成为保勘。

    其保勘程序为族目、属官及地方头人联名作保,转呈镇守总兵官堪合,再转送京师批准。弘治三年时又改为武职袭职程序,即“该各衙门报送,布政司查勘荫叙文册相同,别无他弊,转行抚按官覆查,行令具奏定夺,若有争袭不明者,许抚按官推委三司堂上官一员,亲诣保勘,结报布政司,即为具奏,若寻思阻滞,听巡按纠奏。”

    这段话可能有些绕,简单一点说就是:巡抚、巡按可以决定土司袭职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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