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长安(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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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最重要的是什么,是人,想要人能够做好一个事情,最重要的就是成立组织。

    其实组织这种东西,本来就有着极为强大的生命力,有良好的架构,有严明的纪律,有统一的指挥,就能把一群羊变成老虎,而就算是一群老虎,没有组织,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其实几千年前,就有了专职的消防队,不过各个地方的称呼不一样,不过这种类似消防队的组织,最开始却是因为都城的需要所设立的,道理很简单,各个大城市,尤其是各个国家的都城,往往都是是全国最为繁华热闹的地方,房屋稠密,人口众多,极易发生火灾,一旦起火,蔓延难灭,既为都城,损失更为惨重,有的时候搞不好一场大火,就会动摇国本,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事情,为能及时发现、扑灭火灾,朝廷在京都建立了一支消防队伍。

    就说魏晋时期,这消防队伍,却是以水防营为名,以营为单位,遍布大健巷。

    而之所以叫水防,却是因为大家避讳说出火这个字,所以就以水来代替了。

    一般来说,水防营负责都城火警的发现、报警、灭火等,而且,这并不是临时设置的机构,而是由专用办公住所,定期从朝廷拿钱的机构,并且有屯驻军兵千余人,换句话说,这千余人,其实就是专门的消防队员,因为他们并没有刀枪剑戟等十八般武器,却是备有众多的消防器具,如大小水桶、麻搭、洒子、斧锯、火叉、火索、铁锚儿之类。

    此外,他们又于高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人卓望,根据规定,望火楼上有五名兵丁,居高临下,昼夜四望,一旦发现某处失火,立即报告铺驻军,铺兵随带消防器具迅疾赶赴失火处救火,同时,水防营还获得特许,只要持有令牌,就可以在宵禁的时候,出动马车在城内来回巡逻,通报消息,如果一旦着火的事情确定,火警信号一发出,就会各营出动,奔赴现场,并力扑火。

    当然了,灭火这样的大事情,自然也必须和其他军队一样严格管理,这水防营有极为严格的组织纪律,对于忠于职责,报警灭火有功军士,当然是需要支给犒赏,以资奖励,毕竟,人家灭火也和打仗没啥区别,是要提着脑袋干活。

    而对于因为参与灭火负伤军士给予奖励外,还请大夫来治疗,费用当然是公家来出。

    不过有赏自然就要有罚,灭火这样的大事情,疏忽大意那可是要不得的,如果发现你玩忽职守,顾身不前者,胆小怕事者,违背军令者,都是统统要定以军法治罪,如发现有不法之徒放火,则要缉捕严办,若是运气不好,明明看见了防放火的人是谁,可是你却没有抓住,那么对不起,就该你倒霉,这事情啊就得你来顶缸,你负责任,来承担着罪责。

    为了有效防止火灾发生,朝廷实行了严格的灯火管制,规定到了午夜夜分,必须熄灯灭火,不论官家士庶,如有醮祭,在深夜焚化纸钱者,一定要事先通知水防营,以免发生误会。

    所以,有如此严密的制度,有如此强大的消防人员,段业是绝不相信,自己这里着了这么大的火,这些水防营的家伙居然还不知道的。

    况且,自己所在的馆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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