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诺克萨斯!

    第六章 诺克萨斯! (第2/3页)

    赛斯笃定的说到,眼神之中一片感激,里恩和博亚也是一副样子。

    “拉莫斯?那是谁?”

    “一位神明,恕瑞玛的神谕者!”

    里恩难得的笑了起来,从沙泳兽背上钻出来的他仿佛变得更加“紫”了,陈希开始怀疑他们肤色是不是自然的了!

    “神明?”

    “嗯!”

    看着没准备进一步解释的里恩,陈希也没有多问,这个世界已经给了他足够的意外了,他需要消化消化。

    曾经陈希厌倦了沙漠,向着换一个环境不管什么都行!现在,陈希多么希望自己没有许下这个愿望。

    碎石早在两个小时之前就穿透了他的盗版耐克,看样子盗版的确实不耐克,而他也不得不拿之前盖过身体的破布撕碎了包在鞋子上面。

    尽管如此,他的双脚依旧被割裂的鲜血直流,他开始怀疑拾荒者紫色的脚是不是有什么额外的属性加成,比如坚韧脚掌之类的。

    这些胡思乱想是他在戈壁里面打发痛苦的唯一办法,尽管他背上没有背着那些琐碎的破烂,但是身躯的疲惫依旧让他恍如背着重逾千斤的破烂。

    陈希此时也终于知道了为什么说出了沙漠还要走上两天了,因为戈壁滩上面的行进速度近乎于在匍匐前进。

    这样的折磨终于在第二天早上结束了,陈希艰难的坐在一块完整的石头上面,扯开脚底浸血的烂布,结痂的伤口带下拇指大一块皮肉,让他瞬间疼痛得眼泪直流。

    忍着痛苦,陈希知道自己不能休息太久,长时间的休息足以让他彻底失去斗志。

    他再次捡起那坨被他极度厌弃的黑褐色药膏,感叹它包治百病的同时也不忘吐槽它难闻的味道以及奇葩的副作用。

    十分钟之后,陈希再一次用破布包上了半残的脚,忍着疼痛跟着赛斯他们向前走去。

    戈壁结束,草地以青翠迎接着归来的旅人,郁葱的灌木丛中夹杂着越来越多的树木,前方,是一个陈希念念了近十天的文明象征,城市!

    “前面就是卑尔居恩了,陈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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