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弃市

    65,弃市 (第1/3页)

    弃市,是秦国最古老的死刑之一,其严重程度,介于车裂和枭首之间。

    这项刑罚的执行方式,是先砍去头颅,然后将尸体挂起来,在市场上展示,长达数日,因此,这项刑罚才叫做弃市。

    而这项刑罚存在的主要意义和作用,也不在于对犯人执行死刑,而在于,对民众的震慑。

    所以,秦国每次执行这种死刑时,都会使小卒于城中呼喊,让城内的民众进行围观。

    以此,来震慑不法,也展现秦国律法的威严。

    然而这件事,对于张仲几人来说,心中的感受,还不仅仅如此。

    因为,在此时,还是弃市的罪名,那死者就只有一个人,那个抢功的鲤门亭长,尚。

    他的案子,已经被狱曹复查完毕,开始执行了。

    从当庭宣判,到现在执行死刑,撑死了也就一天一夜的功夫。

    这也让张仲,再一次见识到了秦国律法执行的效率,远比后世许多公司的各种申请,要来得快了太多。

    几人相互对视了一眼,皆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复杂。

    良久,炭才开口对着张仲问了一句。

    “仲哥儿,要不要去看看?”

    “去吧。”自己亲手送进刑场的第一个人,张仲还是想去看看他最终的结局,也想对自己进行一个警醒。

    这不是后世,这里是动辄肉刑和死刑的秦国。

    法,不可犯。

    牛车行进的速度并不快,但好在市场距离贼曹,也并不算远。

    不过一刻钟的功夫,张仲等人就远远望到了行刑的地方。

    那是整个集市的标志性建筑,也是每天集市开始时的信号,市旗。

    只是此时,尚还未到升旗的时候,所以只有一根孤零零的柏木杆子。

    道路左右,聊天的人很多,几乎都是在议论即将开始的行刑。

    坐在车上的炭也开口说道。“再有一刻钟,市旗就该升起了,那时便是行刑的时候了。”

    “不过今天升起的,当不是市旗。”

    “为何?”张仲昨天见过市旗,是一块大大的麻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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