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贼杀小男子

    106,贼杀小男子 (第1/3页)

    “你说什么,这不是里监门家的孩子?”

    随着桥和束再次开口,葵不由得大吃一惊。

    他家中亲人有爵者甚多,也是懂得些律法的,所以,十分清楚这个案子,此时已经变化成什么样子了。

    因为,擅杀子,虽然在后世性质恶劣,但在秦法当中,却属于家长执刑过重,不算什么大案。

    与偷盗二百二十钱以上的罪名差不多。

    但这具尸体,不是里监门家的儿子,那罪过就大了。

    “颈上有伤。”张仲翻开尸体,将其检查了一遍,死者年纪约摸十三四岁左右,脖颈上有一道伤口,长三寸左右,割断了大动脉。“是致命伤,割断了大动脉,应当是死于失血过多。”

    应该是死于失血过多。

    并且,坑底和草席上,只有极少的凝固鲜血,应该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这与桥所说基本吻合。

    “坑中及草席上,也没有凝固的鲜血,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这些现代化的名词让葵听得愣了愣,他手拿着刀笔和竹简,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亭长,那我该怎么写封诊?”

    “颈伤,长三寸一分,断主脉,坑席,皆无血迹,非死地。”

    “那我们现在怎么做?”

    “捉住他,不要让他跑了。”

    留下两个人将死者背回亭上,张仲带着众人再次出发。

    之前过来,走得虽然不算慢,但毕竟是已经发生的事情,自然也算不得多快。

    但这次是前往捉人,是以,张仲很是见识了一把蜀中健儿爬坡上坎的速度。

    他力道虽然远超这些民夫出身的亭卒,但行军,在此时,居然是最慢的。

    要不是他身后还有一个束,恐怕都没脸见人了。

    不过,就算这样,也还是没脸见人就是了。

    因为,束的良人,那个十五岁的桥,都在张仲的身前。

    难怪每临攻战,蜀人皆为先登,就这攀爬速度,在战场之上,不去爬云梯,当真是浪费人才。

    还有,这些坑货,真的是一点也不尊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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